关于开展深圳文化名片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6-05-04 来源:深圳市社会科学院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落实《深圳文化创新发展2020(实施方案)》精神,创新深圳文化品牌体系建设,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拟开展“深圳文化名片”项目征集活动,并联合广东省社科联共同组织社科专家,对所征集的项目进行评选和解读。希望通过对“深圳文化名片”的梳理和评选,进一步增强深圳文化品牌活动的影响力,提升城市文化综合实力,努力建设与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相匹配的文化强市。
为办好此次活动,现面向全市各单位征集“深圳文化名片”,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选范围
1、旅游资源类:包括美食、特产、景区、景点、景观等。
2、地域地标类:包括地域范围内的标志性地名、区域、建筑等。
3、英模贤达类:包括历史上有过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人物。
4、经济产业类:指具有文化内涵的产业行业。
5、事迹事件类:包括有重大影响的历史性事件、大型活动、生活方式等。
6、遗迹遗产类:包括文物、民俗、非物质文化遗产、旧址、遗址、故居等。
7、文化艺术类:指在书法、美术、曲艺、文学等方面具广泛影响力的派别/成果。
二、推荐标准
1、文化识别力:明显区别于其他地区的标志性载体,充分体现当地文化资源所蕴含的属性,具独特性。
2、文化影响力:是地域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和文化软实力的表现形式,具精神感召性。
3、持续传播力:经得起时间和空间的检验,以广泛传播力度大幅提升地域的知名度、美誉度和文化形象。
4、文化形象力:是文化软实力的形象表达和集中体现,积淀着当地人民最深层次的精神追求和行为准则,承载着当地文化的灵魂。
5、产业提升力:名片的打造和传播能够带动当地产业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发展。
三、其它事项
“深圳文化名片”项目征集时间截至2016年5月15日,请各单位根据通知所列推选范围和推荐标准,上报拟推荐的“深圳文化名片”,并附上相关推荐理由及联系方式。申报材料发送至7172251@qq.com。
联系人:李卓为 13316841506 王 敏 0755—88134892
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深圳市社会科学联合会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