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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重大课题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7   来源: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党中央赋予深圳的新时代历史使命,为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现面向全国开展2024年度重大课题招标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选题

  (一)新发展格局下深圳高水平对外开放研究;

  (二)深圳优化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研究;

  (三)超大城市精细化管理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本次课题研究申报面向国内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和较好研究条件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只接受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单位须有两名以上核心研究人员(明确一人为首席专家),并全程参与课题研究。

  (二)首席专家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应在所申报课题的相关领域具有良好专业背景、研究基础和攻关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三)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须根据学科专业及研究专长组成不少于5人的研究团队。

  (四)投标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专著或报告),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三、结项要求

  (一)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课题结项须提交不少于10万字的总报告,同时须有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成果不少于2项:

  1.在省级及以上报纸或CSSCI、北大、社科院核心期刊目录收录的期刊(不含扩展版)发表(报纸字数不少于2000字,期刊字数不少于8000字);

  2.获深圳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在省级以上党政信息刊物采用或被副省级以上党政部门政策采纳;

  3.出版学术专著。

  (三)课题成果须注明“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成果”。

  (四)所有课题相关成果必须符合政治要求,并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要求。

  四、资助经费

  每项中标课题予以研究经费资助40万元。

  五、招标方式

  申报单位需填写《投标书》,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zpskyc@126.com,纸质版(盖公章)于2024年3月25日(星期一)前邮寄至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路3008号市委党校办公楼604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朱老师、詹老师0755-82768856/82768872


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

2024年3月5日


附件: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重大课题投标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