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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这十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日期:2022-09-0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其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部署推进,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吹响了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开辟了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进入“快车道”。

2015年12月,恰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布局实施“十三五”规划的调整阶段三个阶段叠加之际,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这是新的历史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2021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这是在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经验和成就的基础上,根据新时期新阶段新特点制定的新纲要新蓝图,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新的法治政府建设纲领性文件,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总结“十三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的重要成果,是“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落实5年多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该纲要的要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政府一定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该放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坚决克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

(中国社会科学网齐泽垚/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