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求真理 发展学术 服务社会
欢迎访问深圳市社会科学网 今天是

深圳学术沙龙

深化数字经济反垄断监管

 日期:2021-04-2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中国社会科学报杭州4月24日电 (记者闫勇 通讯员高伟娜 耿洁)4月17日,第十届中国政府管制(监管)论坛在杭州召开。与会专家针对数字经济反垄断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了一系列深化数字经济反垄断科学有效监管的政策措施。

  高标准数字市场需要反垄断科学监管。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林平认为,反垄断监管可能会出现第一类误差(错杀)和第二类误差(错漏),并且相比其他行业监管出现误差的概率更大。因此,反垄断科学监管要深入了解被监管企业行为的动机和效果;加强反垄断经济学事实型研究,进行专业的市场研究及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力求监管误差成本最小化。

  反垄断监管需合理评估企业的竞争行为。江西财经大学规制与竞争研究中心教授王自力表示,当前平台领域的“二选一”现象有可能妨碍竞争,也有可能导致价格下降并有利于消费者。“二选一”对市场价格水平的具体影响取决于平台收费模式、平台差异化以及产品的竞争优势差异大小。

  针对数字经济领域的风险投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副教授王鲁宁认为,要尽快建立围绕数字经济风险投资的税收法律制度,区别鼓励数字经济相关企业投资和创新,用于引导具有不同收益水平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特别是风险投资的提升。

  有效监管会产生激励创新的社会合意效应。暨南大学产业经济研究院教授陈林提出,政府应从动态竞争的角度判断内生于市场竞争垄断势力的合理性,在对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反垄断执法中,应严格限制以“防微杜渐”方式扼杀创新企业以维持自身垄断地位的反竞争行为。

  数字经济监管亟须构建系统化监管政策体系。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唐要家认为,为实现有效数字平台监管,应重点强化事前行为监管,确立规则透明、交易公平、安全信任、客观中立、开放接入的基本行为原则,并建立系统、协同、高效的反垄断监管体系。

  论坛由中国工业经济学会产业监管专业委员会、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监管专业委员会和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城市公用事业改革与监管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