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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深圳未来能源约束与战略路径》课题成果简介

 日期:2011-05-27   来源:深圳市社会科学院

《深圳未来能源约束与战略路径》课题成果简介

袁易明

引言

18世纪中叶以来,世界能源的发展出现过三次大的变革:第一大变革发生在18世纪下半叶,开始了煤炭替代薪柴的第一次能源替代,由此产生了世界能源结构的第一次演进;到了1967年,石油取代了煤炭成为世界能源消费主体,其比重上升到40.4%,标志着以石油替代煤炭的第二次能源变革的完成;20世纪70年代,世界各国将寻找新能源作为新的能源战略,标志着第三次能源变革的开始。

未来国际能源的供应过程中风险与不确定性并存;一个开放的高速成长经济体将面临能源供应挑战,寻求应对各种风险和不确定性的路径是能源战略的直接目的和基本任务。

未来20年,中国经济将处于工业化增长阶段,工业化的深度推进与全面推进并行,高技术产业化与传统重化工业的发展并行,快速、健康的经济发展将大幅增加对能源的需求,因此,未来15年依然是中国能源需求的高速增长期。中国人均能源消费的不断增长和生活质量提升将会引起能源需求的增加,未来15年将是人均能源消费水平迅速提升的阶段,由生活消费引起的能源消费增长速度将大于经济增长引致的能源消费的增长速度。由于国际能源供应的风险性与不确定性、中国能源资源的相对不足和强大的能源需求增长势头,资源约束将成为中国未来二十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硬约束条件,资源约束将从“流量约束”迅速转变为“存量约束”。区域之间的能源可获得性竞争将会更为激烈。

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能源需求高速增长态势依旧,中部地区的崛起将成为新的能源需求区域,地区间的能源竞争程度加剧。煤炭仍是未来15年中国可靠的能源。富有的煤炭资源禀赋、便宜的开发成本、不断改进的运输条件和其他能源的供应风险四个因素共同主导了中国未来能源消费“以煤为主”的消费结构,新兴能源开发步伐缓慢,能源结构不会产生明显变化。

未来10年是深圳周边地区工业化深化及工业化全面推进并举的重要阶段,虽然产业结构调整将减低产业发展的能耗强度,但规模的扩张将大幅度增加能量的绝对消耗量,由此导致周边地区生产耗能的持续上升。另外,周边地区预期人均收入水平将大幅上升,由此推动生活用能的快速增长,其增幅将可能高于产业用能的增长速度,生活用能将成为能源消费的主要推动力量。

1分析方法

1.1 能源需求分析的基本依据

1.1.1 城市发展目标是基本依据

根据深圳市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2020年规划常住人口规模分别控制在1250万人以内。“十一五”期间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左右,到2020年深圳在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础上,人均GDP达到2.0万美元,达到香港和新加坡21世纪初的水平。按照建设亚太地区有重要影响的国际高科技城市、国际物流枢纽城市、国际金融贸易和会展中心、国际文化信息交流中心和国际旅游城市的城市定位,用10年左右的时间,在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础上,把深圳建设成为重要的区域性国际化城市。

1.1.2 能源总需求

本研究的目的是通过研究和分析深圳市历年来能源消费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找出其规律性,从而预测未来十年的深圳市能源需求总量。据此,深圳市能源需求分为终端能源需求、一次能源需求两个部分,其中加工转换和输配损失按产业能源消费比重计入终端消费量。

1.1.3 终端能源需求

根据取得的统计数据,本研究拟以2003以来能源统计数据为依据,分别计算基础方案、产业结构调整方案、节能方案和能源替代方案下实现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终端能源需求量,以此为基础计算分产业分品种终端能源需求量。

1、深圳市部分年份产业结构、能耗结构、单位GDP能耗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03

2004

2005

平均值

单位GDP能耗

tce/亿元

0.57

0.65

0.59

0.60

第一产业

能源消耗比重

%

1.1

2.4

2.9

2.15

GDP比重

%

0.4

0.3

0.2

0.30

单位GDP能耗

tce/亿元

1.84

5.17

8.76

5.26

第二产业

能源消耗比重

%

45.6

42.9

54.4

47.63

GDP比重

%

50.7

51.6

53.2

51.83

单位GDP能耗

tce/亿元

0.57

0.54

0.61

0.57

第三产业

能源消耗比重

%

43.1

46.4

35.2

41.57

GDP比重

%

48.9

48.1

46.6

47.87

单位GDP能耗

tce/万元

0.56

0.63

0.45

0.55

居民消费

能源消耗比重

%

10.2

8.4

7.4

8.67

人均能源消耗

tce/万人

0.3

0.28

0.26

0.28

1.1.4 一次能源需求

本部分拟以终端能源需求预测值为依据,通过分析电力生产中的两个能源替代方案,即洁净能源(LNG)替代非洁净能源(油品)、可再生能源(太阳能和生物质能)替代传统能源(油品和煤炭),预测一次能源需求量。

1.2 分析方法

1.2.1 分析方法的比较与选择

能源消费弹性系数法。 能源消费弹性系数,是反映能源消费增长速度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之间比例关系的指标。计算公式为:能源消费弹性系数=能源消费量年平均增长速度/国民经济年平均增长速度。

能源消费弹性系数法是通过分析总结历史的经济增长与能源消费增长的关系(弹性系数),推测未来的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并通过对经济发展速度的预测,得到预测期内能源需求增长速度,求出能源需求量。其实质是根据过去一个时期单位国民经济增长率所带来的能源消费增长率的变化来预测未来能源需求。能源消费弹性系数法具有以下局限性:

一是该方法是趋势外推法演化而来的,基本原理没有什么不同,所不同的是增加了国民经济增长率变化的因素,而能源价格、产业结构、技术进步等因素的变动均未考虑;

二是需要较长期的时间序列。为了更为准确地反映能源消费增长速度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之间比例关系,从中找出其变化规律,必须采集大量的数据和较长时期的时间序列。深圳是一个新兴城市,最近几年才开始重视能源对经济发展的制约,因此很难找到适宜的时间序列,更无从研究能源消费弹性系数的变化规律。

三是能源消费弹性系数观测值必须呈规律性变化。就深圳市能源统计情况来看,由于统计资料不完整,样本数量较少,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变化也很大,并无规律可循。

单位GDP能耗法。单位GDP能耗法是通过分析总结历史的经济发展速度和单位GDP能耗变化规律,并通过对未来经济发展速度和单位GDP能耗降低率(节能率)的预测,确定未来时期能源需求总量。计算公式为:能源总需求=目标年度GDP总量*单位GDP能耗=目标年度GDP总量*基年单位GDP能耗*1-节能率)。

产业(部门)分析法。产业(部门)分析法是通过研究分析某产业或部门经济总量与能源消费总量的关系,结合产业发展趋势,通过对经济发展速度的预测,确定预测期内能源需求量。产业(部门)分析法属于局部分析法,适用于某产业或某部门的能源需求预测,如果应用于经济整体预测,必须与弹性系数法或单位GDP能耗法结合起来。

1.2.2 能源需求分析方法的确定

能源需求预测,是通过研究能源消费的历史和现状,结合经济总量的变化规律,预测未来的能源需求状况。由于能源需求系统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经济系统,受到许多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因此,只用单一的模型去预测能源需求存在很大的缺陷,预测的结果准确度不高。本研究主拟采用单位GDP能耗法和部门分析法,对深圳市未来能源消费需求进行预测。

 

 

 

 

能源需求预测

终端能源需求

产业结构调整方案:X产业单位GDP能耗*目标年度GDP+居民人均生活能耗*目标年度居民总量

基本方案:单位GDP能耗*目标年度GDP+居民人均生活能耗*目标年度居民总量

 

节能方案:基期能源消费量+单位GDP能耗*节能率*目标年度GDP+居民人均生活能耗*节能率*目标年度居民总量

一次能源需求

一次能源需求=煤炭需求+石油需求+外来电力+天然气需求

能源替代方案:(1)洁净能源替代非洁净能源;(2)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能源

2 能源需求预测

2.1 终端能源需求预测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方案、节能方案和能源替代方案的预测结果,未来十年深圳市终端能源需求预测如下:

方案一[1] 20112020年年均节能率为2.5%。预计2010LPG需求量为40万吨,天然气需求量为52.2万吨,占比2.23%2020LPG需求量为31.7万吨,天然气需求量为133万吨,占比2.57%

2.  2020年深圳市分品种终端能源需求预测

,

指标名称

煤炭

燃料油

汽油

柴油

LPG

煤油

电力

天然气

总计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亿千瓦时

万吨

万吨标煤

第一产业

 

 

 

0.6

 

 

41.9

 

138

第二产业

23.4

636.9

 

466

17.6

 

815.3

8.1

4317

第三产业

 

 

640.5

678.7

10.9

169.6

473.4

93.6

3904

   

 

 

 

 

3.2

 

56.3

31

241

   

23.4

636.9

640.5

1145.3

31.7

169.6

1386.9

132.7

8600

比 重(%)

0.19

10.58

10.96

19.41

0.61

2.90

52.77

2.57

100

方案二[2]20112020年年均节能率为4%。预计2010LPG需求量为40万吨,天然气需求量为52.2万吨,占比2.23%2020LPG需求量为26万吨,天然气需求量为113万吨,占比2.57%

3.  2020年深圳市分品种终端能源需求预测

指标名称

煤炭

燃料油

汽油

柴油

LPG

煤油

电力

天然气

总计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亿千瓦时

万吨

万吨标煤

第一产业

 

 

 

0.5

 

 

35.5

 

117

第二产业

19.7

540

 

395.1

14.9

 

691.3

6.9

3660

第三产业

 

 

543.1

575.5

8.6

143.7

401.4

79.4

3310

   

 

 

 

 

2.7

 

47.6

26.2

204

   

19.7

540

543.1

971.1

26.2

143.7

1175.8

112.5

7290

比 重(%)

0.19

10.58

10.96

19.41

0.62

2.90

52.77

2.57

100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方案、节能方案和能源替代方案的预测结果,未来十年深圳市终端能源需求预测如下:

1、方案一

2010年终端能源需求为4630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长率9.6%;单位GDP能耗0.51吨标准煤/万元,年均节能率2.75%;人均能耗水平5.15吨标准煤,年均增长率7.8%;全社会用电量741亿千瓦时,最大电力负荷1400万千瓦。20062010年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0.762010年煤炭、油品、电力、天然气等终端能源需求结构为:0.21:45.47:52.44:1.88,其中,煤炭13万吨,石油1440万吨,电力741亿千瓦时,天然气52万吨。

2020年终端能源需求为8600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长率6.3%;单位GDP能耗0.40吨标准煤/万元,年均节能率2.5%;人均能耗水平6.88吨标准煤,年均增长率2.9%;全社会用电量1387亿千瓦时,最大电力负荷2700万千瓦。20112020年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0.62020年煤炭、油品、电力、天然气等终端能源需求结构为:0.19:44.46:52.77:2.57,其中,煤炭23万吨,石油2624万吨,电力1387亿千瓦时,天然气133万吨。

 

图:深圳市20052020年单位GDP能耗、人均能耗变动趋势图

图:深圳市20052020GDP、终端能源需要变动趋势图

4. 深圳市终端能源需求总量与结构预测

指标名称

煤炭

油品

其中:LPG

电力

天然气

总计

万吨

万吨

万吨

亿千瓦时

万吨

万吨标煤

2020

数量(万吨)

23.4

2624.0

31.7

1386.9

132.7

8600

折合标煤(万吨)

16.7

3823.6

52.8

4538

220.7

8600

比重(%)

0.19

44.46

0.61

52.77

2.57

100

2、方案二

2010年终端能源需求为4630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长率9.6%;单位GDP能耗0.51吨标准煤/万元,年均节能率2.75%;人均能耗水平5.15吨标准煤,年均增长率7.8%;全社会用电量741亿千瓦时,最大电力负荷1400万千瓦。20062010年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0.762010年煤炭、油品、电力、天然气等终端能源需求结构为:0.21:45.47:52.44:1.88,其中,煤炭13万吨,石油1440万吨,电力741亿千瓦时,天然气52万吨。

2020年终端能源需求为7290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长率4.6%;单位GDP能耗0.34吨标准煤/万元,年均节能率4%;人均能耗水平5.63吨标准煤,年均增长率1%;全社会用电量1176亿千瓦时,最大电力负荷2400万千瓦。20112020年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0.552020年煤炭、油品、电力、天然气等终端能源需求结构为:0.19:44.46:52.77:2.57,其中,煤炭20万吨,石油2224.1万吨,电力1176亿千瓦时,天然气112万吨。

5. 深圳市终端能源需求总量与结构预测

指标名称

煤炭

油品

其中:LPG

电力

天然气

总计

万吨

万吨

万吨

亿千瓦时

万吨

万吨标煤

2020

数量(万吨)

19.7

2224.1

26.2

1175.8

112.5

7290

折合标煤(万吨)

14

3241.9

44.9

3847.1

187

7290

比重(%)

0.19

44.46

0.62

52.77

2.57

100

2.2 一次能源需求预测

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依赖程度很高,一次能源大量用于发电等能源加工转换。几乎100%的煤炭和26%的石油用于发电,终端能源以电为主,比重达50%以上。从电源分类供应能力来看,深圳的电源来源结构将出现不断优化的趋势。油电比例下降,气电比例上升,绿色能源和外来电比例都不断增加。

1、方案一

预计2020年深圳市一次能源需求为8600万吨标煤,其中,煤炭消费1246万吨,石油2754万吨,天然气597万吨,外来电力827亿千瓦时。

6. 深圳市一次能源需求总量与结构预测

指标名称

煤炭

油品

其中:LPG

外来电力

天然气

总计

万吨

万吨

万吨

亿千瓦时

万吨

万吨标煤

2010

数量(万吨)

513.4

1531.6

40

477.5

277.2

--

折合标煤(万吨)

366.7

2234.0

68.6

1562.4

460.8

4630

比重(%)

7.9

48.3

1.5

33.8

10

100

2020

数量(万吨)

1246.4

2754.0

31.7

827.4

596.7

--

折合标煤(万吨)

890.3

4010.7

54.3

2707.3

992.0

8600

比重(%)

10.4

46.6

0.6

31.5

11.5

100

 

一次能源需求结构不断优化,2010年煤炭、石油、外来电力、天然气的比重为7.9:48.3:33.8:10,石油由2005年的64%下降到2010年的48.3%,外来电力比重由2005年的23%上升到2010年的33.8%,天然气10%2020年煤炭、石油、外来电力、天然气的比重为10.4:46.6:31.5:11.5,其中天然气比重达到长江三角洲地区水平。

7.  2010年深圳市能源平衡表

 

煤炭

燃料油

汽油

柴油

LPG

煤油

电力

天然气

总计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亿千瓦时

万吨

万吨标煤

一、本地区能源消费量

513.4

489.3

336.1

586.6

40

79.6

477.5

277.2

4630

调入量(进口量)

513.4

489.3

336.1

586.6

40

79.6

477.5

277.2

4630

二、加工转换投入(-)产出量(+)

-500

-92

 

 

 

 

263.6

-225

 

火力发电

-500

-92

 

 

 

 

263.6

-225

 

三、终端消费量

13.4

397.3

336.1

586.6

40

79.6

741.1

52.2

4630

第一产业

 

 

 

0.5

 

 

32.2

 

106

第二产业

13.4

397.3

 

267.4

10.1

 

453.9

4.6

2477

第三产业

 

 

336.1

318.7

18.9

79.6

206.4

29.3

1833

民用

 

 

 

 

11

 

48.6

18.3

208

: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按比重计入终端能源消费量。

8.  2020年深圳市能源平衡表

 

煤炭

燃料油

汽油

柴油

LPG

煤油

电力

天然气

总计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亿千瓦时

万吨

万吨标煤

一、本地区能源消费量

1246.4

766.9

640.5

1145.3

31.7

169.6

827.4

596.7

8600

调入量(进口量)

1246.4

766.9

640.5

1145.3

31.7

169.6

827.4

596.7

8600

二、加工转换投入(-)产出量(+)

-1223

-130

 

 

 

 

559.5

-464

 

火力发电

-1223

-130

 

 

 

 

559.5

-464

 

三、终端消费量

23.4

636.9

640.5

1145.3

31.7

169.6

1386.9

132.7

8600

  第一产业

 

 

 

0.6

 

 

41.9

 

138

  第二产业

23.4

636.9

 

466

17.6

 

815.3

8.1

4317

  第三产业

 

 

640.5

678.7

10.9

169.6

473.4

93.6

3904

  民用

 

 

 

 

3.17

 

56.3

31

241

注: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按比重计入终端能源消费量

2、方案二

预计2020年深圳市一次能源需求为7290万吨标煤,其中,煤炭消费11243万吨,石油2354万吨,天然气577万吨,外来电力616亿千瓦时。

9.  深圳市一次能源需求总量与结构预测

指标名称

煤炭

油品

其中:LPG

外来电力

天然气

总计

万吨

万吨

万吨

亿千瓦时

万吨

万吨标煤

2020

数量(万吨)

1242.7

2354.1

26.2

616.3

576.5

折合标煤

(万吨)

887.7

3427.6

44.9

2016.5

958.4

7290

比重(%)

12.2

47.0

0.6

27.7

13.1

100

一次能源需求结构不断优化,2010年煤炭、石油、外来电力、天然气的比重为7.9:48.3:33.8:10,石油由2005年的64%下降到2010年的48.3%,外来电力比重由2005年的23%上升到2010年的33.8%,天然气10%2020年煤炭、石油、外来电力、天然气的比重为12.2:47.0:27.7:13.1

10.  2010年深圳市能源平衡表

 

煤炭

燃料油

汽油

柴油

LPG

煤油

电力

天然气

总计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亿千瓦时

万吨

万吨标煤

一、本地区能源消费量

513.4

489.3

336.1

586.6

40

79.6

477.5

277.2

4630

调入量(进口量)

513.4

489.3

336.1

586.6

40

79.6

477.5

277.2

4630

二、加工转换投入(-)产出量(+)

-500

-92

 

 

 

 

263.6

-225

 

火力发电

-500

-92

 

 

 

 

263.6

-225

 

三、终端消费量

13.4

397.3

336.1

586.6

40

79.6

741.1

52.2

4630

第一产业

 

 

 

0.5

 

 

32.2

 

106

第二产业

13.4

397.3

 

267.4

10.1

 

453.9

4.6

2477

第三产业

 

 

336.1

318.7

18.9

79.6

206.4

29.3

1833

民用

 

 

 

 

11

 

48.6

18.3

208

: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按比重计入终端能源消费量。

11.  2020年深圳市能源平衡表

 

煤炭

燃料油

汽油

柴油

LPG

煤油

电力

天然气

总计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亿千瓦时

万吨

万吨标煤

一、本地区能源消费量

1242.7

670

543.1

971.1

26.2

143.7

616.3

576.5

7290

调入量(进口量)

1242.7

670

543.1

971.1

26.2

143.7

616.3

576.5

7290

二、加工转换投入()产出量()

-1223

-130

 

 

 

 

559.5

-464

 

火力发电

-1223

-130

 

 

 

 

559.5

-464

 

三、终端消费量

19.7

540

543.1

971.1

26.2

143.7

1175.8

112.5

7290

第一产业

 

 

 

0.5

 

 

35.5

 

117

第二产业

19.7

540

 

395.1

14.9

 

691.3

6.9

3660

第三产业

 

 

543.1

575.5

8.6

143.7

401.4

79.4

3310

民用

 

 

 

 

2.7

 

47.6

26.2

204

: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按比重计入终端能源消费量。

3、方案三[3]

——方案一情形能源平衡表

预计2020年深圳市一次能源需求为8600万吨标煤,其中,煤炭消费1106万吨,石油2497万吨,天然气120亿立方米(标准状态下的气态天然气),约相当于909万吨LNG(液化天然气),外来电力827亿千瓦时。

12.  深圳市一次能源需求总量与结构预测

指标名称

煤炭

油品

其中:LPG

外来电力

天然气

总计

万吨

万吨

万吨

亿千瓦时

万吨

万吨标煤

2020

数量(万吨)

1106.4

2497

28.5

827.4

909.2

--

折合标煤

(万吨)

790.3

3639.8

48.9

2707.3

1511.5

8600

比重(%)

9.1

42.08

0.56

31.3

17.48

100

一次能源需求结构不断优化,2010年煤炭、石油、外来电力、天然气的比重为7.9:42.5:33.8:15.8,石油由2005年的64%下降到2010年的42.5%,外来电力比重由2005年的23%上升到2010年的33.8%。2020年煤炭、石油、外来电力、天然气的比重为9.1:42.1:31.3:17.5

13.  2020年深圳市能源平衡表

 

煤炭

燃料油

汽油

柴油

LPG

煤油

电力

天然气

总计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亿千瓦时

万吨

万吨标煤

一、本地区能源消费量

1106.4

612.9

640.5

1045.5

28.5

169.6

827.4

909.2

8600

调入量(进口量)

1106.4

612.9

640.5

1045.5

28.5

169.6

827.4

909.2

8600

二、加工转换投入(-)产出量(+)

-1083

-102

 

 

 

 

559.5

-547.8

 

火力发电

-1083

-102

 

 

 

 

559.5

-547.8

 

三、终端消费量

23.4

510.9

640.5

1045.5

28.5

169.6

1386.9

361.4

8600

  第一产业

 

 

 

0.6

 

 

41.9

 

138

  第二产业

23.4

510.9

0

391.9

17.6

 

815.3

181.3

4317

  第三产业

 

 

640.5

653

10.9

169.6

473.4

116

3904

  民用

 

 

 

 

 

 

56.3

64.1

241

: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按比重计入终端能源消费量。

——方案二情形能源平衡表

预计2020年深圳市一次能源需求为7290万吨标煤,其中,煤炭消费1103万吨,石油2082万吨,天然气120亿立方米(标准状态下的气态天然气),约相当于909万吨LNG(液化天然气),外来电力616亿千瓦时。

14.  深圳市一次能源需求总量与结构预测

指标名称

煤炭

油品

其中:LPG

外来电力

天然气

总计

万吨

万吨

万吨

亿千瓦时

万吨

万吨标煤

2020

数量(万吨)

1102.7

2081.6

23.5

616.3

909.2

--

折合标煤

(万吨)

787.7

3033.5

40.3

2016.5

1511.7

7290

比重(%)

10.7

41.3

0.5

27.4

20.6

100

一次能源需求结构不断优化,2010年煤炭、石油、外来电力、天然气的比重为7.9:42.5:33.8:15.8,石油由2005年的64%下降到2010年的42.5%,外来电力比重由2005年的23%上升到2010年的33.8%。2020年煤炭、石油、外来电力、天然气的比重为10.7:41.3:27.4:20.6

15.  2020年深圳市能源平衡表

 

煤炭

燃料油

汽油

柴油

LPG

煤油

电力

天然气

总计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亿千瓦时

万吨

万吨标煤

一、本地区能源消费量

1102.7

523.5

502.2

888.7

23.5

143.7

616.3

909.3

7290

调入量(进口量)

1102.7

523.5

502.2

888.7

23.5

143.7

616.3

909.3

7290

二、加工转换投入(-)产出量(+)

-1083

-102.5

 

 

 

 

559.5

-547.8

 

火力发电

-1083

-102.5

 

 

 

 

559.5

-547.8

 

三、终端消费量

19.7

421

502.2

888.7

23.5

143.7

1175.8

361.5

7290

  第一产业

 

 

 

0.5

 

 

35.5

 

117

  第二产业

19.7

421

 

312.7

14.9

 

691.3

181.3

3660

  第三产业

 

 

502.2

575.5

8.6

143.7

401.4

116.1

3310

  民用

 

 

 

 

 

 

47.6

64.1

204

: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按比重计入终端能源消费量。

3、能源发展战略

3.1 以开源为主的能源平衡战略

3.1.1 拓宽国内能源的供应渠道

煤炭供应渠道的拓展。煤炭能源的供应区域应向西部和西北地区拓展,同时发展与贵州、湖南、福建等省的能源联系。西北地区是我国未来重要的煤炭生产地区,丰富的煤炭资源和迅速增强的开采能力将使西北省区煤炭供应能力大幅度增强,另外,贵州、湖南、福建三省也有相当大的煤炭输出能力,建立未来以西北煤炭资源为主,其他煤炭资源为辅的煤炭供应格局,以确保二次能源中对煤炭的需求。

电力供应渠道的扩展。至2010年全市对外来电的依存度为52%,对外来电需求量约730万千瓦,至2020年,对外来电的依存度降至22.3%,但仍然需要约570万千瓦的外来电,因此,建立与国内供电区域的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未来重点区域仍为国内的西部地区,特别是云南、贵州两省,充分利用“西电东送”的合作政策条件,深化与西部地区的电力合作关系。

3.1.2 拓展国际能源供应渠道

拓展LNG供应渠道。增加LNG的国际供应渠道是未来深圳国际能源获得战略的主要任务。从资源情况和生产能力来看,进口LNG有着广泛的基础,早在1998年,全球LNG进出口贸易量就达到8249万吨,在20002005年间,亚太地区的马来西亚、澳大利亚和印尼都有新增LNG供应能力的项目,此外,还会出现阿曼和也门两个LNG新出口国。进口LNG将有多个来源可供选择,因此,在未来15年里,深圳国际LNG供应渠道可以实现多元化的格局。重点拓展区域包括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文莱和卡塔尔等。

拓展煤炭供应渠道。战略重点在于澳大利亚、马来西亚和越南等亚太地区的周边国家,利用澳大利亚、印尼、马来西亚和越南在未来15年里向国际市场输送煤炭的有利条件,从上述四国进口一定数量的煤炭。

3.2 以倡导分布式能源利用和降低产业能耗强度为主的节能战略

由于深圳能源资源稀缺,而能源需求又快速持续上升,能源供应严重依赖外部输入,在未来能源供求态势普遍偏紧的总体背景下,节能无疑具有与开源同等重要的意义。基于全市能源需求的研究结论和全市能源利用的现状和产业能耗水平,全市节能战略的重点应在于改变能源利用方式和降低产业能耗强度。

3.2.1 大力倡导分步式能源生产与利用方式,提升全社会能源利用效能

分布式能源作为一种更高效、更节能的能源生产及利用方式,将成为能源生产的主流。近期推进分布式能源方式的基本任务在于:

制订支持性政策。制订对实施分布式能源生产与利用进行资金补贴、进口免税、燃气价实行季节性差异及支持电力并网等的政策。

组织各方力量,形成推进分布式能源利用合力。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分布式能源利用推进工作小组,建立议事、办事、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沟通,组织开展分布式能源生产与利用的技术交流,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问题。

制订标准、规范。制订《深圳市分布式能源生产与利用技术规程》,对分布式能源生产与利用的站址选择、布置和发电接入系统、天然气供应设备系统、给排水和水处理以及消防、施工验收等作明确规定。

3.2.2 强化产业导向政策作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降低产业能耗

第一,提高低耗能的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有序发展金融业、信息服务业,强力推进高端生产服务业发展。促进高技术产业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零配件制造延伸。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来实现节能,建立节约型的国民经济体系。

第二,推进工业结构优化,降低能耗,减少污染,提高产品档次、技术含量和产业集中度。强化对高能耗行业的管理,淘汰一批高能耗企业和项目,重点支持低能耗行业发展,促进产业聚集,提高产业规模效应。

第三,大力支持节能重点项目建设,优先扶持以自主知识产权节能技术的示范项目,促进节能技术产业化,应用高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同时,加快淘汰高耗能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装备和产品,尤其要强化电力生产节能降耗的技术改造和管理,加强节能设备设备的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

3.2.3 建立行业能耗控制标准和行业能耗监管机制

第一,制定实施《深圳市产业能耗标准指南》,确定四条行业单位能耗标准线——高新技术产业能耗标准线、新上项目能耗标准线、超限额用能加价能耗标准线及高能耗项目能耗淘汰标准线。建立专家评价制度,加强对能耗大户的能耗评价管理,为降低单位能耗水平提供保障。

第二,严格执行强制性的工程、设备和产品节能标准。制定和完善主要工业耗能设备、家用电器、照明器具及机动车等能效标准,组织修订和完善主要耗能产品的节能设计规范,并加强相关能效标准的监督与执法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建筑节能标准。

第三,重点加强空调等电器设备的节电管理工作。大力推广节能空调,制定节能空调目录,推行鼓励扶持政策;限制高能耗空调及其他家用设施、办公设备的生产和销售;严格实施建筑节能标准,降低建筑物单位能耗,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重点抓好大型公共建筑,尤其是行政事业单位的节能降耗管理。

第四,完善能效标识管理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加大执法力度,淘汰各种超国家能耗标准的产品、超期使用的旧设备的生产和销售行为,为建设节能型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3.2.4 完善政府节能导向体系,为推进全市节能提供制度保障 

建议创立深圳市政府节能奖励基金,以支持和鼓励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开发,节能技术标准制定、行业能耗控制标准制定、产品节能标准制定、节能管理机构建设、重大节能示范工程,企业清洁生产、高能耗企业淘汰关闭补偿等节能工程,形成有效力的政府节能引导动力。

制定有利于节能的能源价格政策。使能源价格与使用量、单位能耗联系起来,提升超量用能、高耗用能的使用成本,限制能源低效使用行为。加快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市场化改革进程,逐步形成有利于节约、能够反映能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

制定利于节能的税收政策。通过制定与实施《节能产品目录》,对生产和使用目录中的产品实行税收优惠。

制定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特别是要将企业研发的首台、首套节能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并把节能指标列入政府采购评分考核体系。

实施清洁工厂、清洁商店、清洁社区、循环工业园区示范工程。全面推广应用各种先进的节能技术、节能工艺、节能产品和节能管理方式,形成全社会节能的社会环境。

3.2.5 建立能效统计、发布、评价、监察与考核机制,落实节能目标责任

建立行业能耗统计体系和公布制度,组织出版《深圳市节能工作年度蓝皮书》,公布每年深圳节能工作成就和进步状况,建立重点能耗企业能效评估与监察制度,制定节能目标考核制度,以确保全市节能目标的如期实现。

3.3 以天然气使用为主的能源开发结构优化战略

天然气燃烧后产生的温室气体只有煤炭的1/2、石油的2/3,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远远小于石油和煤炭。天然气是一种高效清洁的能源,由于其清洁、热值高的特点,天然气能源在世界范围内正在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预计2010年前后,天然气在全球能源结构中的份额将超过煤炭,2020年前后,将超过石油,成为能源组成中的第一。世界天然气工业将进入一个“黄金时代”。据国际能源机构预测,从现在起到2020年,全球初级能源需求将增加65%,其中发展中国家的需求将比目前翻一番,世界天然气需求量将以每年2.6%的速度递增,2020年天然气在初级能源消费中所占比重将由目前的20%上升到30%。引进、消化、再创新国际新能源开发技术与产业化经验。发达国家已经形成新能源发展的技术优势和产业化优势,已经大规模地占领了世界可再生能源市场。在可再生能源技术方面,美国、日本和欧洲都是世界上的领先者。这些国家拥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及领先的科技力量,已具备将先进技术转化为产业的实力。未来十几年时间里,重点引进和借鉴美国利用太阳光伏电池、风力发电装备和氢能技术发展路线图发展新能源和新能源装备制造能力,借鉴日本利用其电子技术优势,大力发展光伏发电产品的做法,向其他发达国家借鉴配额制、强制购买、有限竞标、绿色证书和特许经营等激励政策。基于深圳的可再生能源特点,未来新能源开发的战略重点在于太阳能源开发和资源循环利用的能源开发。

3.4 以能源多元化与能源储备相结合的安全战略

确保能源供应的可靠性、为全市经济发展与市民生活提供充足和廉价的能源是城市能源战略的终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依赖于能源多元化与储备相结合的安全战略。

能源多元化,包括能源结构多元化和能源来源多元化。未来15年全市能源多元化战略与储备战略的重点是:

3.4.1 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源,形成多渠道的国内能源供应

根据全市能源的消费现状和未来的需求结构,国内能源供应渠道的拓展重点在于煤炭、成品油和电力的供应渠道,对于煤炭的供应,在稳定与山西的供销关系的基础上,发展与西南地区、西北地区、湖南和福建的供销关系并视需求情况从越南等东南亚国家进口;在电力的供应上,稳定发展与西部省区的供应关系;对于成品油,则要从西南与广东之间1000万吨左右成品油管道输送能力中获得更多的供应量;对于天然气,多元化的供应渠道主要在于稳定与澳大利亚已有的供应并逐步建立与印尼、马来西亚等国的供应关系。

3.4.2 加快发展本地能源、减低能源供应的对外依存度

开发先进的高效清洁煤炭利用技术,特别是煤炭发电技术,解决煤炭利用的环境污染控制技术问题,同时在稳定清洁煤电基础上,加大天然气电的建设步伐,以增强本市电力能源的自主供应能力。

当前的核电市场为核电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会,进一步开放核电市场,加快核电商业化步伐,未来在争取到国家支持条件下考虑以核为主的电力发展路线,把发展核电作为能源多元化的一个重要内容。

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政策扶持力度,推动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的尽快发展,提升可再生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3.4.3 推进能源消费结构多元化

广泛使用天然气,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应用,减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对煤炭和石油的依存度,促进能源消费从煤炭、石油为主到以天然气、核能、可再生能源的多元结构。

3.4.4 建立三级能源储备体系,增强危机应对能力

能源储备主要应对三种危机情形:自然灾害危机、政治事件、技术故障等导致的能源供应中断。能源储备以成品油和LNG的储备为重点,建立以成品油为中心的能源危机储备制度,建立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研究建立天然气应急储备机制,加强危机应对措施管理,协调紧急情况下各能源品种应对方案的横向协调与合作,建设地方燃油保障体系、供油企业储备体系、需求侧自储备体系三级能源储备体系。

3.5 以体制创新为主的能源发展环境改进战略

3.5.1 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有利于促进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政府管理体制

通过改革,建立适合于新的发展条件的能源宏观管理体制,强化能源发展的政府主导性和能源产业运行过程的市场性,实现政府对于能源问题的权威性领导和市场经济规律运行指导的有机结合。通过建立全市能源咨询委员会,与政府管理部门结合,制定能源安全战略计划,研究并提出未来能源技术具体战略纲要,明确政府投入方向,组织、管理和协调能源领域的各种经营活动,提供能源市场信息,保证和促进能源供应和消费模式的有效与最优化。使政府能更好的履行城市能源安全、环境保护和经济繁荣三者统一的职责。

3.5.2 加快能源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建立利于能源产业发展的竞争机制

打破国有企业高度垄断能源生产和供应的局面,开放市场,充分引入市场竞争、约束垄断、鼓励竞争,特别是能源产业下游环节的竞争,将能源城市管网系统开发建设,终端销售等领域开放给民营资本。引导民间资源参与能源发展,建立能够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构建市场条件下的价格形成机制。

深化国有能源企业改革,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有效的企业制度,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以形成不断推动企业创新的有效激励机制。以成品油储备为重点,完善现有以石油为中心的能源储备制度,研究建立天然气应急储备机制,完善能源应急对策,建立利于能源发展的的运行机制。

3.5.3 完善能源管理体制

通过财政、税收、法律等手段和措施,宏观操纵能源政策和能源战略并对其进行适时、适当的调整,推动全社会共同努力,使能源企业、部门在维护整体根本利益的前提下,按照市场规律经营,保障能源供应和能源战略目标的实现。

3.5.4 建立鼓励节约能源与创新能源技术的体制

建立鼓励能源节约利用体制、能源技术创新社会体制是完善能源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的战略重点。提出支持所有能源密集型产业的提高能效、可再生能源产业自主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以新能源为重点的能源技术开发;通过制定并实施能源效率计划、规划建设能源科技产业园区。

通过建立与实施对于能源产业前端(主要是新能源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实施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政策,鼓励发展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业企业,建立技术创新体系,立足设备制造本土化,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对于能源产业中端(新能源企业),政府以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率的原则确定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发电的供应价格,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可预见的、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回报,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资新能源产品开发;对于能源产业后端(新能源使用和市场消费),以政府采购、消费补贴等政策,采取强制性和引导性消费政策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消费激励机制,培育和扩大消费市场。

通过建立新能源发展基金,支持新能源重点领域和环节。使深圳在未来能源技术,尤其在先进节能技术及其产业化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3.5.5 扶持市属国有能源企业做大做强、支持能源企业“走出去”

鼓励能源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或其他方式在国内甚至在国际舞台上发挥重要的作用,通过参股、控股、合作等途径参与能源开发、加工、运输及终端服务,以增强深圳能源的供应能力,减少能源供应的源头风险。特别是要扶持深能源集团主动承担在周边地区开发建设大型能源基地、能源码头建设,为深圳中长期能源供应提供可靠保障。

3.6 以泛珠三角区域为基础的能源合作发展战略

未来深圳能源的合作发展战略主要在于以下三个层次:

3.6.1 能源发展的国家企业合作

根据“中国21世纪能源发展战略”,未来全国的能源仍将以国家能源公司为供应主体,特别是石油能源的供应,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三大“石油航母”仍将在石油供应体系中占据主要地位,也就是说,在未来,国家能源企业在全市的能源供应中继续发挥渠道作用。因此,进一步深化与国家能源企业的合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合作的重点在于合作开发能源项目,为国家能源企业在深参与能源建设创造便利条件,在能源市场、能源技术、能源储备和能源管理等方面全面深化合作关系,深化战略性合作关系,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3.6.2 能源发展的区域合作

利用泛珠三角区域内已经形成的能源合作,重点推进与西部地区的能源供销合作,逐步发展与香港能源战略合作关系。区域合作的战略重点在于:西南地区、西北地区、湖南和山西等省和地区。西南地区和湖南省是泛珠三角合作的地理范围,已经形成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协议》为能源合作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合作的战略性体现在,该地区具有丰富的能源资源,尤其是水电和煤炭资源,已被国家煤炭资源开发战略规划列入未来煤炭的可净调入地区,该地区的煤炭产量在2020年达到2.3亿吨,仅贵州省煤炭产量可达到1亿吨,调出量可越4500万吨,贵州和云南两省每年可向广东省输入煤炭1000万吨;与西南地区的战略性合作还在于:强大的水力资源形成较强的水电输出能力,在国家“西电东送”这一优化资源配置和实施两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举措持续实施之后,西南地区的水电输出能力无疑还会大幅提升,预计到2010年“西电东送”总规模将达2088万千瓦,2015年达到2688万千瓦,2020年达3288万千瓦。[4]

与西北地区合作的战略重要性在于该区域强大的煤炭资源和迅速增强的输出能力。西北地区在国家煤炭开发战略规划里被定位于我国未来的煤炭最主要供应地,预计2020年,山西、陕西和内蒙古三地的煤炭产量将占据全国煤炭生产总量(23亿吨)的44%,达到10亿吨。该区域将成为全国煤炭的主要输出地区之一,战略合作的重点是:在国家的统一框架下,共同开发能源资源;建立能源通道和能源合作机制,形成长期稳定的能源供应和能源市场合作关系。

3.6.3 能源发展的国际合作

战略合作与借鉴重点是:亚太地区的澳大利亚、印尼、越南和马来西亚等。这几个国家均拥有丰富的天然气资源和煤炭资源,是未来可以获得能源供应的重点地点、合作的主要内容在于建立稳定、长期的能源供应关系。日本。重点借鉴节能管理、节能计划实施与能源政策和光伏电池产业经验。美国和欧盟国家。借鉴可再生能源发展经验、政策,在高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制造等领域谋求合作。

3.7 运筹帷幄,超前规划建设能源基地

3.7.1 能源基地规划建设的近期策略

根据能源基地选址所必须满足的五个条件:港口、码头条件;交通运输条件;土地面积条件;安全距离条件(与城市建筑隔离距离);与城市布局相适应的要求等提出以下方案:内外基地功能分工方案,即:现有基地(油品、燃气、天然气)+求雨岭、吊神山(天然气、油品)+外围基地(电力、煤炭、天然气)方案。此方案克服了现有基地难于扩展、发电污染等问题,也克服了难于满足长远发展需求的不足;同时又克服了污染面大,阻力大的缺点,克服了单一外围建设能源基地的种种不足。我们并建议新建设的外地能源基地由深圳能源集团为主体,以公司开发建设的模式进行建设。

3.7.2 能源基地规划建设的远期战略

立即开展能源基地建设战略专项论证研究工作。深圳的能源基地的超前规划建设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是一项迫在眉睫的重大决策事项。建议市政府抓紧设立中远期能源基地建设重大专项研究课题,为深圳未来能源供给发展作好前期工作。

开展远期深海储油、深海储煤、海上油轮储油的可行性研究,开展海岛能源基地建设的可行性研究。

 

 

课题基本信息

课题立项名称 

深圳未来发展的能源约束与应对策略研究

最终成果名称 

深圳未来能源约束与战略路径

课题成果形式 

研究报告

课题负责人姓名:

袁易明

      位:

深圳大学

课题组成员姓名:

刘振伟、张志宏、薛占栋、吕昆鹏

课题立项时间 

20076

课题结项时间 

20115

 



[1]本报告中“方案一情形”均指20112020年年均节能率为2.5%

 

[2]本报告中“方案二情形”均指20112020年年均节能率为4%

[3]本报告“方案三”均指我市积极拓宽天然气气源供应渠道、大力推广天然气应用方案,分方案一和方案二两种情形讨论。

[4]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广东省能源战略研究报告》,2005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