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十六次全国社科院院长联席会议的预通知
日期:2012-08-02 来源:深圳市社会科学院
深圳市社会科学联合会
深圳市社会科学院
深社通[2012]05号 签发人:吴 忠
关于召开第十六次全国社科院院长联席
会议的预通知
全国各省、自治区及大中城市社科院:
2011年第十五次全国社科院院长联席会议决定,2012年第十六次全国社科院院长联席会议由深圳市社会科学院承办。同时,2012年是深圳市社会科学院建院20周年,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交流合作,共谋科学发展,进一步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经请示中国社会科学院,拟于2012年11月在深圳召开“第十六次全国社科院院长联席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1.会议主题:繁荣哲学社会科
建设文化强国
2.会议时间:
3.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五洲宾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1号)
4、参加人员:中国社科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全国各省、自治区及大中城市社科院主要领导,办公室、行政处、科研处负责人,学术带头人,每院原则上不超过5人。
请各院围绕会议主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探讨在建设文化强国背景下地方社会科学院的历史使命和发展对策,并形成会议交流材料,于
会议联系人及电话:陈玥 0755-82104900,13049497733;张岚:0755-82104979,13682494272
传真:0755-82099335
请各院收到此通知后,于
深圳市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