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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谢志岿 | 《实施方案》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开局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日期:2020-10-12   来源:读创文化广场

  读创/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魏沛娜 

  《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发布后,引起极大关注和反响。深圳市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志岿10月11日晚在接受读创/深圳商报采访时表示,《实施方案》的出台,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在当前复杂的形势下坚定地推进改革开放的决心,也表明了中央对先行示范区的建设、对广东和深圳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是对广东和深圳工作的巨大鼓舞和鞭策。

   

  ▲深圳市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志岿 

  谢志岿表示,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一周年,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方案通过批量授权的方式,对未来五年深圳先行示范区的综合改革作出了安排。《实施方案》为先行示范区第一阶段的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为先行示范区开好局、起好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意见》主要是原则性的规定,通过《实施方案》则可以真正让一些原则性规定成为具体措施,化为具体的行动,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开局提供体制机制的保障,意义重大。”谢志岿说。

  在他看来,《实施方案》主要是围绕实现先行示范区2025年第一阶段的目标所做的制度安排。《意见》提出:“到2025年,深圳经济实力、发展质量跻身全球城市前列,研发投入强度、产业创新能力世界一流,文化软实力大幅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对此,谢志岿介绍,《实施方案》中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完善科技创新环境制度、完善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等几个部分,主要是落实2025年经济和科技创新方面的目标;完善民生服务供给体制、完善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体制几个部分,主要是落实提升文化软实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方面的目标。“这些制度安排既有前瞻性,又有很强的针对性,是为实现2025年把深圳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目标量身定做的制度安排。”

  谢志岿认为,《实施方案》各个方面的制度安排,都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论证推出的,都是实实在在可以操作实施的政策。如要素市场化配置,涉及土地、劳动力、资本、知识产权、数据产权和分配制度,这些都是市场经济的核心要素,对这些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有许多新的理念和制度突破,对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基础意义。营商环境方面,在放宽市场准入、完善破产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政府建设方面做了诸多新的制度安排。科技创新制度建设方面,对科研机构和科研经费投入与管理体制、国际人才的引进等作出了新的制度安排。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方面,对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发展、国际法律服务纠纷解决、金融业航运业对外开放等做了新的制度安排。完善民生服务供给体制方面,对提升深圳医疗教育的供给规模和质量、优化社会保障、完善文化体育运营管理体制等方面做了诸多新的制度安排。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方面,对健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制度、城市地上地下空间、海域水面水体海床底土的合理开发利用一级航空资源、无人机飞行管理等,做了先行先试的制度安排。

  谢志岿表示,《实施方案》通过对落实《意见》最近几年需要重点突破的工作予以明确,用清单式批量授权的方式对深圳未来五年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点工作赋能授权,将极大地增强深圳发展动力、提升深圳发展能级,推进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各项事业,确保深圳完成2025年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目标。

  读创编辑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