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文化产业发展模式比较
日期:2010-11-22 来源:人民网
如何界定和解读文化产业,不同国家和地区各有不同。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界定,文化产业是指那些包含创作、生产、销售“内容”(具有知识产权属性的文化形态)的产业,一般通过著作权加以保护,并以商品或服务的形态出现。根据我国国家统计局2004年颁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据此,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范围包括提供文化产品(如图书、音像制品等)、文化传播服务(如广播电视、文艺表演、博物馆等)和文化休闲娱乐(如游览景区服务、室内娱乐活动、休闲健身娱乐活动等)的活动;还包括与文化产品、文化传播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活动有直接关联的用品、设备的生产和销售活动以及相关文化产品(如工艺品等)的生产和销售活动。而在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并非没有促进文化发展的活动,但不使用文化产业这一概念。美国使用版权产业,英国使用创意产业,日本使用内容产业。
国内外文化产业发展模式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战略目标与理念不同。当今世界范围内,发展文化产业的基本思路大体有两类:一类是来自于对知识财产在未来经济发展中战略性地位的自觉认识。此类认识普遍为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基本理念,所以这些国家的文化产业分别称为版权产业、创意产业和内容产业,实质上都以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为基础,其发展战略也都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内在组成部分,其法律体系大多以知识产权保护法为上位法,并进一步结合信息化、网络化社会形成其他相关法律。另一类是基于对文化产业在产业结构中的基础性和较大的关联性的自觉认识,主要以韩国为代表,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理念大体上也属于此类。《国务院关于印发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通知》指出:“制定实施《规划》,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对于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加快文化领域改革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当前我国对发展文化产业的理解和认识在宏观上强调文化的社会功能,在相对微观的层次强调文化的经济功能。
我国目前以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然而,从长远来看,如何发展文化产业也应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目标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高度予以考虑。
二、对文化产业的分类标准不同。由于国内与国外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的目标和理念有所差异,所以对文化产业门类的划分标准也不同。我国国家统计局早在2004年颁布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然而,从目前的执行情况来看,还存在着很大问题。中宣部改革办副主任高书生曾经指出:“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文化产业的发展,从专业的角度看,统计指标设置上的局限性越来越明显,最突出的问题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按照部门设置,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三个系统分门别类;二是文化产业同文化事业裹在一起,称之为行业统计或许更为贴切,而非产业统计”。他认为,“按照产业即企业集合体的一般原理,归入文化产业中‘内容生产’部分的,应当有市场主体与之对应,不是企业或公司性质的文化单位,不应当算作文化产业范畴”。除了上述问题,在第三产业的文化产业中还包括文化设备制造等本应归属第二产业的门类,而且产值比重极大。
在国外,如美国的版权产业,虽然版权的涵盖面非常广泛,许多大的产业部门、重要的公司、企业乃至个人的创造性活动都会涉及版权,因此界定版权产业范围有一定困难。为了准确地测定版权产业在美国经济中所占的份额,“国际知识产权联盟”除了对版权产业进行了较为科学的界定与划分之外,又确定了两条标准:一是凡不参与版权销售等商业性许可与转让活动的产业不列入版权产业。例如学校及从事电脑和电视机维修服务的机构等。二是不直接从版权销售活动中取得收入的产业或机构不列入版权产业。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文化产业门类的划分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应突出精神产品的经济价值,尽量减少物质产品在文化产业中所占份额。文化产业门类划分是否科学、合理,还关系到国家出台文化产业政策依据的产业数据统计工作,从而间接地影响国家对文化产业政策的制定。
三、文化产业的管理模式不同。世界各国对文化产业的管理模式各有不同,例如美国,虽然历史文化资源贫乏,对文化产业重要性的认识也要晚于英国、新西兰、新加坡等国家,但凭借经济、技术和知识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实施科技创新加版权保护的发展战略(无特殊的文化产业政策),使文化产业迅速发展,已成为其重要的支柱产业,总体实力和竞争优势无人能及。英国的市场经济经验丰富,产业政策体系完善,对文化产业坚持适当分权和“专”、“宽”兼备,基于大部制管理的思路,将文化创意、传媒、体育等很多领域由文化、传媒与体育部进行宏观管理。法国、日本、韩国强调实施国家扶持的发展战略,在政策、法律、金融和税收等方面给予文化产业发展大力支持。
目前我国对文化产业的管理模式,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的特点比较明显。有的省份是政府部门文化厅管理文化产业,有的地区则是宣传部管理文化产业。地方政府对文化产业的管理还存在着政出多门的问题,如对文化产业进行数据统计,通常要涉及10多个厅、局部门。而且,文化产业分类标准不够统一,虽然国家层面有文化产业分类标准,但由于存在诸多问题,各地方又自行出台文化产业分类标准。另外,条块分割的问题也比较严重,尽管地方政府出台了大量有关振兴文化产业的政策措施,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往往由于中央部委政策和地方的政策措施很难得以统一,所以无法高效地施行。
总体上,当前国际文化产业的基本格局是: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拥有各自的产业优势和竞争实力,而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多数处在探索和发展文化产业阶段,未能形成世界性的影响。我国发展文化产业还需要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理顺管理体制,通过深化改革,繁荣文化事业、振兴文化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