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最安全稳定公平公正的法治之城
日期:2018-07-30 来源:深圳特区报
市委六届十次全会提出,要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率先突破、做得更好,把深圳建设成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市之一。这是对十九大精神的深入贯彻落实,也是深圳在“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中走在最前列的题中之义。
近年来,深圳坚持以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根据深圳移民城市的特点,将社会治理的根本立足点放在基层。但是,深圳社会结构复杂多元,社会治理创新跟不上发展需要、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跟不上市民日益增长的需求等问题也同时存在。矢志于在新时代走在最前列,深圳要进一步发挥优势,推动社会治理更加有效,社会秩序更加良好,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在全国领先,安全稳定、公平公正、法治优良环境加快形成。
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首先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参与权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们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要求在提升,社会参与意识越来越强。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努力破除妨碍人民群众有效参与社会治理的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为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创造条件、提供制度保障。深圳要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在制度创新上发力,构建以社区党委为核心的“一核多元”社区治理架构,构建新型城市基层治理格局,打造新型社区生活共同体。要全面厘清街道、社区权责边界,健全社区事项准入机制,引导社区居民积极有序参与社会治理。
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必须紧扣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以问题为导向,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管理服务人口尤其是流动人口众多,基础教育学位紧张,高校建设距离“双一流”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优质医疗资源缺乏……深圳的社会治理有其新特点、新变化。新变化新问题,要有新思路新举措。要健全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城市安全水平;要针对教育、医疗等短板和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集中发力,以国际国内领先为标准,创造更高水平的民生福祉。
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法治建设是重中之重。法治是社会治理的主要路径和最佳模式,也是社会治理常态化、长效化的根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深圳要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加速度,实施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建设纲要,加快新技术新业态、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领域立法,推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等多措并举,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开创社会治理工作新局面。
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是深圳市民对这座城市的美好期待。深圳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和人民的期待,推动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全面提升,率先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交出共建共治共享的“深圳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