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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简讯

【文化见圳·思享会】吴燕妮:聚焦制度创新 营造全面开放格局

 日期:2021-10-14   来源:文化见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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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燕妮
市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9月6日,《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以下简称《前海方案》)发布。根据方案,前海合作区将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这一“扩区”让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由总面积14.92平方公里扩展至120.56平方公里,为原来面积的8倍,大幅扩展了前海合作区的发展空间,完成了“扩容”。
《前海方案》是应对“大变局”、扩大开放的关键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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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方案》无疑是“双区”驱动背景下,中央对深圳先行示范区的发展尤其是粤港澳大湾区深度融合的制度支持,也是回应新时期我们面临的纷繁复杂国际局势关键一招。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们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化遭遇巨大逆流,国际经济、社会乃至国家安全都面临前所未有的重大挑战,迫切需要通过制度的创新做大制度优势红利。即,如何更好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需要更加开放的对外贸易、投资、合作平台,前海是不二选择。

另一方面,中央提出新的发展理念,我们面临全新发展格局,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近年来,聚焦制度创新,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一系列国家级大战略先后出台——新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格局要求不断提升区域发展水平,增强发展辐射能力,不断为区域一体化和粤港澳三地制度深度融合营造便利发展条件。因此,在区域上作更广拓展成为题中应有之意。

  
前海依托香港发展 具有深港深度融合的独特资源禀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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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起前海就被挂牌“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2015年3月又随着广东自贸区的挂牌被赋予自贸区前海蛇口片区的战略定位。按照自贸区要求,前海主要面向香港,重点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世界服务贸易重要基地和国际性枢纽港。而此次《前海方案》则更加强调“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深化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及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前海十余年的发展历程就是一个开放水平不断升级的进程。习近平总书记于2012年、2018年和2020年三次考察前海,表达了中央对前海的厚爱。因此,下一步前海应深刻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发展的良好机遇,抓住香港社会安定、政局平稳的契机,营造全面开放格局。

聚焦制度创新 开创更大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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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将前海的发展放在整个粤港澳大湾区深度融合的大视角下。要充分认识到粤港澳大湾区的鲜明特点——粤港澳大湾区不是城市群的简单叠加和融合,而是制度创新语境下探索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种法律体系(三个完全独立的关税区)以及四种完全不同的语言的独特路径。因此,聚焦前海发展要避免恶性竞争,应始终保持开放包容的态度,与中央规划的其他城市群做到优势互补,避免重复建设或过度竞争,更多着眼于和港澳尤其是和香港的深层次制度融合,最大限度发挥出《前海方案》赋予的的独特优势。例如,与前海方案几乎同时出台的《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横琴方案)将区域发展定位为“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要求粤澳两地政府在此进行深度合作。《横琴方案》明确指出,为了促进澳门经济多元化,将在合作区重点发展四大产业方向:科技、金融、中医药,以及文旅会展商贸。横琴和前海同时作为广东自贸区的重要片区,二者的发展不仅能够优势互补且能不断夯实自贸区的发展机遇。

二是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前海方案》提出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的金融业态,积极稳妥推进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和金融监管创新,为消费、投资、贸易、科技创新等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不仅有效利用了深圳以深交所为核心的多元金融业态的发展基础,且可能未来在深港跨境资本流动监管中独辟蹊径。目前很多复杂的跨境监管案件仍需要一事一议,以个案形式向香港提出协助请求,不利于跨境金融案件的调查和监管,也给深港深度融合带来巨大障碍。让以创新为主要目标的区域改革进程流于碎片化。《前海方案》提及的将 数字化引入监管模式有助于深港之间进行更为广泛和系统性的金融跨境合作。

三是着眼于国际化和法治化,打造对接国际规则的一流营商环境。自前海发展之初,就将“坚持法治先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列为各项任务之首,将法治理念提高到顶层设计层面,并贯穿片区建设始终。为此,自2010年前海合作区设立以来各部门有关前海片区的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文件数量井喷式发展。可见,由于顶层设计和制度供给的支撑下,前海片区历来重视法治的先行示范效应。目前,《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打破了长久以来我国只有“半部破产法”的窠臼。这已为深圳市整体营商环境法治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进作用,企业可以在此环境下获得更加包容的容错机制,也更利于保护“城市而不幸”的创业者。随着深圳提出建设泛亚太破产重整中心,前海的营商环境将获得更清晰的保障。而根据《前海方案》,下一步将制定前海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这无疑是进一步对投资者和企业家的保护,让合法合规的投资人、经营者拥有更加坚实的“安全屋”。

四是高水平参与国际合作。《前海方案》要求健全投资保险、政策性担保、涉外法律服务等海外投资保障机制,充分利用香港全面与国际接轨的专业服务,支持前海合作区企业走出去。与国际接轨的专业服务是粤港澳大湾区深度融合的重要条件,也是内地与香港对标,差距较为明显的短板。例如,涉外法律服务等海外投资保障机制,包括涉外专业化人才和涉外法律服务水平都较为匮乏,深圳的国际律师事务所数量尤其是总部数量差强人意,这些长久来看都可能成为阻滞深度对接香港的桎梏。下一步,应借助前海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这一重大机遇,通过在前海合作区内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探索不同法系、跨境法律规则衔接,不断提升片区参与国际合作的能力。将香港专业化国际化的优势力量引进到多元化的跨境争端解决机制中来,由此提升在规则机制上对接香港的能力。

结语:伴随前海扩区,粤港澳大湾区经济融合最终是社会与制度更深程度的融合。前海扩区的重要目标之一是香港与内地共同创造一个代表我国区域一体化乃至全球化水平的国际大湾区,这一湾区的融合难度主要在于跨境发展与协调,一旦突破,将会为全世界提供更多发展方案和成功样板。无论是中国的前海乃至世界的前海,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是我们一以贯之的发展主线。有了这个基本遵循,才能给前海更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