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求真理 发展学术 服务社会
欢迎访问深圳市社会科学网 今天是

社科简讯

深圳税惠举措“三连发” 服务经济发展向新

 日期:2024-04-02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税收营商环境,助推深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图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 深圳特区报记者 周红声 赖犁 摄

  四月芳菲,春和景明。4月1日,深圳市正式启动主题为“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在启动仪式上接连发布《税收支持科技创新暨服务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高质量发展十大举措》《2024年深圳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十大举措》《助力湾区大企业高质量发展粤深一体化税费服务举措》三组重磅税惠服务举措。围绕落实河套发展规划、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税费服务深度融合等方面,深圳市税务局充分发挥税费优惠政策积极效应,解决产业发展所需,满足就业生活所盼,吸引国际科创资源、国际科研人才、先进科技企业落户河套;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着力提升办税缴费便利、支持科技创新、优化跨境税费服务、推动大湾区一体化发展,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聚焦大企业急难愁盼,推进湾区大企业税费服务联通、贯通、融通,切实为大企业纳税人缴费人减负、增效、加力,为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发展建设持续提供强劲动能。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郭晓林表示,深圳税务部门将以落实发布的三类28项举措为抓手,重点实施政策落实提档、税源培育提质、办税缴费提速、税务执法提效等四大行动,为深圳加快建设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税务力量。

  《税收支持科技创新暨服务河套深港科技

  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高质量发展十大举措》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围绕河套建设成为深港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先导区、国际先进科技创新规则试验区和粤港澳大湾区中试转化集聚区的发展定位,着眼河套支点撬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支持科技创新,助力合作区高质量发展,推出以下措施。

  1

  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助力

  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先进制造业、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增值税加计抵减,购置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等税收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好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税收优惠政策、股权激励、创业投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平台+清单+网格”的策略,加强对“20+8”产业集群税收服务力度,编写更新政策指引。对园区重点引进的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实施“一户一策”服务,助力合作区构建科技创新“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

  2

  发挥税收激励作用促进

  国际科创资源集聚

  推动营造与香港趋同的税负环境,对园区特定封闭区域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创新研发和中试转化,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符合条件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对在河套深圳园区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细化配套措施,制定政策指引、明晰操作指南,主动研究解决科研资金、设备、人才和技术跨境流动涉税新问题,有效降低科研机构和人员的税负水平,支持深港共建世界级科研枢纽。

  3

  引导企业实质性运营助力发挥产业集群优势

  明确企业实质性运营标准,建立“良性引导+清单服务”的工作机制,对增长潜力大、带动性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加强辅导,提前介入帮助解决企业在入驻园区中遇到的税费问题,推动引导有意享受政策优惠的企业进区实质性运营,辅导企业依法依规落实实质性运营要求。健全企业实质性运营判定工作机制,以部门协同研判确认实质性运营情况等争议事项,充分发挥“招商联动+政策协同+清单服务”工作机制作用,推动园区企业和科研机构实质运营、良性发展。

  4

  以“三专”服务推动税费

  服务提档升级

  在园区设立税收事务联络处,扎口对接园区税收事务,集中负责园区内税收事务的日常统筹和联络协调,为园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专厅、专窗、专人“三专”服务。设立“智慧微税厅”河套专厅,通过“自助办+网上办+远程办”,以“一次不用跑”“高效办成一件事”为导向,持续深化拓展全业务“非接触式”税费服务和“非接触式”税费管理。建立园区“首席联络员”长效机制,建立“点对点”沟通渠道,及时回应企业诉求,快速解决涉税问题。

  5

  以精细服务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加力提速

  精准服务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在园区落地,实施重大项目“绿色通道”涉税服务,形成从项目立项、建成到运营的全生命周期税收服务。安排税务专员主动对接跟进园区重点产业项目,开展“一企一策”全流程税务服务。基于园区企业主体特点、行为特征、享受情况等数据,构建分级分类标签体系,通过征纳平台、短信等线上渠道分类型、分阶段实现精准“政策找人”。探索开展包容审慎的政策确定性服务,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支持园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发展。增强税收政策适用确定性和一致性,为合作区内符合条件企业复杂涉税事项提供税收事先裁定服务。

  6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动

  征管机制创新

  进一步精简办税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稳步开展税费事项容缺办理试点,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实行先办理后报资料。提高非居民外汇等监管与服务效率,推动合作区深港园区税收征管一体化。减少涉税资料报送要求,推进无纸化办税模式试点,深化区块链技术在电子影像等涉税资料上应用。探索开展简并部分税种征期试点工作,减少申报次数和时间。借鉴香港通知申报与评税制度模式,畅通征纳互动,辅助纳税人高效缴税、简化遵从。进一步深化与其他政府部门合作,提升跨部门数据共享、服务协同与部门共治效能。

  7

  加快数字化升级提升税收征管效能

  结合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在我市推广上线进程,进一步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根据企业税务登记、财务报表、开票数据、政府部门共享数据等信息,通过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加工,充分利用共有要素及共有表单项,减少纳税人填报数据,精准匹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智能化算税,并提供“确税式”申报、自动零申报、一键零申报、批量零申报、综合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简化纳税人操作,节约填报时间。建立汇算清缴退税数字化风险模型对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推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自动退税。在园区推广数字人民币税费征缴,支持更多场景应用。

  8

  探索推进更加紧密的深港税收交流合作

  探索深港税收交流合作新机制,加强深港两地税务常态化联络沟通和业务对接,统筹共商合作区税收事务,推动跨境税收征管协作、跨境涉税信息共享。运用相互协商程序快速解决跨境涉税争议,依托“税路通·圳行动”品牌为“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提供深港税费政策咨询、多边培训和风险评估。加强与香港税务学会等机构组织合作,联合开展业务培训和政策研究,助力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

  9

  聚力吸引国际科研人才

  在园区就业创业

  以数据赋能便利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补贴申报、香港居民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对补贴申报个税数据一键预填,开发“港税易”税负测算小程序,开设港人退税绿色通道,编印英文和繁体版本《深港税收服务指南》,为园区纳税人提供涉税业务指引,帮助做好税制衔接。聚力“国际化”街区建设,聚焦涉及居住、教育、社区服务、医疗等方面的涉税费业务,组建“税务+企业”专业服务团队,定期开展河套办税体验日国际化街区活动,推出多语种办税服务、跨境涉税事项专业辅导等举措,营造国际化办税新体验。

  10

  优化完善促进深港融合的民生服务举措

  深化深港税费服务终端网点跨境部署,拓展深港跨境智能办税缴费生态圈范围,进一步打破两地办税空间壁垒。优化便民举措推进深港融合的民生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湾区通办”服务示范区,推动税费业务“湾区通办”,优化完善“深港澳办税易”等服务;进一步优化社保费申报缴费服务,推出“清单服务+操作指引+宣传辅导”机制,“快准稳好”落实港澳台居民在深发展和在深享受社保待遇等优惠政策;通过技术手段优化社保等民生服务,着力解决社保费征缴问题,推动深港“软联通”走深走实。

  上述支持措施在遵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规定下执行,具体由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解释。

  《2024年深圳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十大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税务总局、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税收营商环境,助推深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深圳市税务局2024年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十大举措。

  一、“政策找人”释放税费优惠红利,助力深圳企业成长、产业发展。着眼支持实体经济、民营经济、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业发展,持续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政策推送—答疑释惑—优惠享受—效应分析”的全链条“政策找人”机制,推动政策精准直达、愿享尽享,为广大市场主体减负担、增动力、添活力。

  二、推行社保业务跨部门“速易办”,扎实办好民生实事。联合社保、医保部门推出社保费跨部门“速易办”服务,以社保、医保、税务“一厅联办”为基础,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关联“一件事”打包办理、部门直联协作等措施,实现社保费跨部门业务无缝衔接,让缴费人业务办理更加便捷高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打造“智能化、便捷化、个性化”办税缴费模式,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构建完善“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体系,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依托数据分析和智能引导,探索“多事项一号畅通办、远程一次办、集成关联办”的智慧服务套餐,打通“精准预约、智能导税、资料无纸化、预辅导预处理”的精细服务链条,推动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实现新突破。

  四、成立“专家式”跨境税收服务团队,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打造“税路通·圳行动”服务品牌,成立税务专家团队,以“一带一路”深圳跨境企业涉税需求为导向,提供一站式、全周期税收服务,推出“菜单式”课程体系,强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跨境投资税收资讯供给,助力“一带一路”经贸合作。

  五、“一对一”解决跨国企业涉税诉求,助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汇聚专业机构、企业、税务部门三方力量,为跨国企业“一企一策”提供境外税收争议解决辅导、预约定价安排、税务海关转让定价协同、跨境事项事前税收遵从评估等服务,帮助跨境企业研判和应对数字经济“双支柱”方案落地远期影响。

  六、加大税收服务前海、河套建设的力度,助推深港融合发展。聚焦深港税收领域机制对接、规则衔接,营造与香港趋同的税负环境,落实好前海、河套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优惠;优化完善园区企业“专厅、专窗、专人”服务,实施重大项目“绿色通道”涉税服务,形成从项目立项、到建成运营的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条,全力支撑“一区两园”协同发展;探索开展包容审慎的政策确定性服务,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支持园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发展。

  七、落实“七个一”服务举措,推动大湾区一体化发展。围绕推进“粤、深、港、澳”跨区域办税缴费便利化,落实高频业务一站办理、税费业务一致标准、服务承诺管理一套机制、湾区通办一体融合、税费诉求一体分析、纳税信用一体联动、跨境执业一体发展的“七个一”举措,以税费服务融合助推大湾区一体化发展。

  八、实行企业研发“清单式”服务,支持深圳建设全球科创中心。着眼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联合科创、工信等部门,依托科技企业税收管理服务平台,为重点科技企业提供研发“清单式”服务,对企业难以自行判断是否属于研发活动的项目,提供事前判定服务,提高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确定性,鼓励企业放开手脚搞研发、心无旁骛谋创新。

  九、提升离境退税“即买即退”便利度,支持深圳建设全球消费中心。进一步扩大离境退税商店范围,推动更多优质商户成为退税商店,优化离境退税商店布局与种类,加大离境退税“即买即退”便利措施推广力度,联合离境退税口岸、知名商圈等开展多渠道宣传,吸引境外旅客来深消费。

  十、推进前海涉税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形成“利企、利税、利市场”三赢局面。坚持“严管优服用好”涉税服务机构,加强与前海管理局、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香港税务学会的协作,充分发挥国际税务培训基地、国际化发展委员会、数字化建设委员会的作用,持续落实支持涉税服务业发展系列举措,促进深港澳涉税服务业联动发展,努力将前海涉税服务业集聚区打造成服务能力突出、辐射作用显著、品牌效应响亮、深港深度融合的涉税服务业发展高地,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助力湾区大企业高质量发展 粤深一体化税费服务举措》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服务湾区大企业做优做大做强,粤深两地税务局大企业部门共同发布助力湾区大企业高质量发展一体化税费服务举措。

  一、联合开展政策确定性和执行一致性服务

  (一)推进涉税诉求联动响应。建立湾区涉税事项协调机制,针对湾区大企业提出的跨区域税费诉求,发挥大企业办“统”“议”“合”作用,共同加大研究力度、加快办理进度,高效解决湾区大企业“跨的问题”。

  (二)协同开展政策跟踪问效。注重发挥湾区大企业在税收政策和管理法规制定完善中的建设性作用,联合对两地典型行业、重点企业开展集中调研,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共同促进成果转化。

  (三)加强跨境事项税费服务。加强“引进来”“走出去”大企业涉税诉求收集处理,共同协助解决跨境涉税问题,研究湾区大企业关联交易、跨境投资、协议控制等涉税事项,提升大企业国际税收服务水平,助力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

  二、联合提升办税便捷性体验

  (四)提供税费政策同步辅导。聚焦大企业关注的税收热点、难点问题,利用“行业+集团”的管理优势,结合“政策找人”新要求,联合开展线上线下政策宣讲活动,助力湾区大企业便捷获取、及时适用各项税费政策。

  (五)推进涉税事项“集团统办”“区域通办”。针对集团企业多子多孙分布、跨域跨业经营的特点,通过区域协作和数据共享,打破税费服务地域限制,依托“总对总”机制,探索集中办理集团及其成员企业涉税事项。

  三、联合推进遵从整体性评价

  (六)推出纳税信用联合预警。在确保数据安全、程序合规以及保护纳税人权益的前提下,推动建立湾区大企业纳税信用评价信息共享机制,探索纳税信用联动管理,实现湾区内集团企业纳税信用联合推送。

  (七)集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联合谈签。在湾区大企业中选择税务内控好、评价等级高的集团,联合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共同构建税企合作遵从的征纳关系。

  (八)推动以税助企共促发展。充分运用湾区大企业涉税数据,以湾区重点集团、龙头企业为主要对象,开展业务、财务、税务贯通分析,研判大企业发展态势,共同服务大企业生产经营,助力大企业高质量发展。

  (庄楚锐 朱桂梅 赵沁憬 马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