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5地承担新一轮国家知识产权试点 深圳龙岗光明两区入选
日期:2024-01-16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特区报广州1月15日电(记者 陈行 通讯员 粤市监)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确定广东省珠海市等4个城市、广州市番禺区等11个县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和县区。试点示范时限自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
目前,累计有36个地市、县区和8个园区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通过试点示范,有力促进广东知识产权工作全面提升。记者了解到,深圳市龙岗区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深圳市光明区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
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是落实知识产权纲要、规划的关键环节,是促进区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有力手段。近年来,广东高度重视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加强部省共建,开展局市共建,构建国家、省、市、县联动和全区域行动工作机制,有效形成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