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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简讯

世界湾区发展指数研究报告(2022):通过执法合作常态化、大数据共享机制促进粤港澳执法合作

 日期:2023-07-28   来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23年7月28日,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深圳市社会科学院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世界湾区发展指数研究报告(2022)》。

  加强粤港澳执法合作的协调和合作,建立执法合作协调机制。其一,粤港澳政府应落实已经签署的区域行政协议。其二,成立执法合作协调小组,开展联席会议,领导联合执法。可以由广东省级行政长官或广东九市市级行政长官共同参与,与香港、澳门两地行政长官定期或不定期提议召开会议,对区域内协同执法事宜进行磋商部署。可以对大湾区内的行政执法合作提供指导,又可以协调和监督行政执法合作行为。其三,整合三地各市区内执法力量并共享跨域执法信息,集中力量克服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环境治理及通关安检等执法难点。[5]由执法合作协调小组牵头,对接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部门,共同拟定行政执法合作协调清单,分阶段实现粤港澳执法合作,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并以常态化、制度化机制破除政府间的行政壁垒,实现执法部门采用统一执法标准,遵守统一执法程序,以及实行跨区域风险防控协作。

  政府部门掌握了大量社会信息,行政监督信息资源集中,缺乏信息共享与协作将导致公共数据资源难以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各执法部门应当增强信息共享意识,打破部门信息资源壁垒和数据保护主义,利用互联网建立区域信息交流平台,充分挖掘部门内部信息的价值,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库,可以实现跨区域案件信息的及时移送,通过执法大数据共享增强行政部门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行政资源使用效率,降低行政执法的成本。例如,《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进口岸监管部门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粤港澳各地政府应推进数字化监管建设,实现粤港澳市场监管对接,对区域性风险进行联防联控。打破行政壁垒,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实行区域综合监管执法,强化协同高效监管,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建立全新的、高效的跨省市执法协同机制,对于出现的跨区域问题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惩治。同时,通过大数据建立区域性风险分析和防范机制,对于涉及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健康的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加大监管力度,提高风险监测与预估能力以及联合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世界湾区发展指数研究报告(2022)》

  责任编辑:吴禹霖 张雯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