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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快讯

市社科院(社科联)党组“一把手”吴定海同志讲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

 日期:2021-06-02   来源:深圳市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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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日,市社科院(社科联)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为理同志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暨“一把手”讲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由党组书记、院长吴定海同志作《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解读。院(联)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陈少兵,党组成员、副院长谢志岿,领导班子成员、一级调研员罗思以及全院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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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海同志首先阐明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的背景和意义。他提到,组织处理是教育干部、管理干部的必备手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规定》是做好组织处理工作的重要遵循,对指导和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随后,定海同志围绕组织处理的指导思想、方式、原则、适用对象等,组织处理的适用情形以及不予或者免予组织处理的情形,组织处理的程序、影响期、申诉、纠正,组织处理文书材料制作保管等4个方面的内容,对《规定》十九条内容逐条解读。

  最后,定海同志就抓好《规定》的贯彻执行提出要求,一是党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的大局中把握,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二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履行好职责。三是人事部门要深入学习《规定》内容,切实加强贯彻执行《规定》的能力,着力营造良好的院内风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