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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研究

数字劳动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

 日期:2022-01-0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钟义见 通讯员谭惠灵)2021年12月5日,由全国经济哲学青年论坛主办、上海财经大学哲学系承办的“数字劳动与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经济哲学工作坊在上海召开。来自全国20余所重点高校、科研单位及企业的学者们齐聚一堂,共同探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新问题——数字劳动,以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精神的当代延续。

  克里斯蒂安·福克斯的《数字劳动和卡尔·马克思》近年来在国内哲学界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原因在于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也遇到了新的问题,在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的世界变化中,如何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当代实际相结合,把握世界历史发展进程,发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当代哲学社会科学迫切需要研究的重大课题。而保持与国外学术界的对话和交流是我们发展和充实自身理论的必然途径。要想深入理解和认识21世纪的数字劳动范畴,同样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的传统文本对劳动范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哲学思考。

  中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研究要自觉把握世界历史进程

  要想做好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研究一定要自觉把握世界历史进程,关注国际学术发展最新动态及前沿问题,与国外的专家学者进行对话、交流,防止我们的研究格局过于狭窄,视界短浅,做到西体中用、开拓创新,既从中国看世界,更从世界看中国。

  当今世界,人类仍然面临着一些同样的问题:调和经济效益、社会公平和个人全面发展的矛盾,防止全球化及贸易、金融开放带来的收益被少数人占有,阻止自然资源发生不可逆转的衰退。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引发了国内外学术界对资本范畴、劳动范畴、资本与劳动异化的研究热情。作为《数字劳动和卡尔·马克思》的中文版译者,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周延云分享了她与福克斯及其著作结缘和翻译的过程,阐述了她对这本著作的思考和理解。

  数字劳动揭示21世纪人类劳动范畴新变化

  随着21世纪计算机、互联网和社交媒体时代的到来,数字劳动作为有别于传统劳动的新形式已经成为驱动和衡量现代生产力发展的重要途径,构成了诊断当代人类生存境遇和精神状态的重要指标。福克斯在《数字劳动和卡尔·马克思》这部著作中,不仅提出了当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问题,而且提出了历史唯物主义劳动范畴如何创新发展问题。此书运用大量的实证分析和上市公司的企业伦理案例,结合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的原理分析,揭示了21世纪人类劳动范畴发生的新变化、新形式,为我们了解当代资本主义“市民社会”的劳动与资本逻辑,思考劳动经济学、劳动社会学、劳动伦理学等理论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分析工具。

  从数据流量角度解读数字劳动背后的财富密码。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康翟认为,消费者在社交媒体平台上留下的痕迹生成数据,经平台整合处理后卖给了需求方,平台进而赚取了利润。这个积累的过程实质上可以理解为对数据的访问权也就是对目标流量的访问。流量的经济价值已经得到市场的认可,数据也已明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参与市场化配置。而数据流量的本质在于对人们闲暇时间和注意力的控制,流量在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导致人类陷入了碎片化时代,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如流量造假、恶性竞争等。

  从马克思主义劳动范畴把握数字劳动范畴的本质。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鲁品越认为,首先,数字劳动范畴属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到的对操作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的劳动;其次,数字劳动的极限就是人的自由意志;再次,数字劳动给人类带来了巨大挑战。数字劳动的核心是对劳动过程的各种层次的控制,从简单操作过程的控制延伸到对日常生活的控制,在这场数字化的工业革命中,中国面临的国际形势非常严峻,数字革命的成果关系到人类命运共同体能否实现。

  从感性的社会存在论本体论对数字劳动范畴进行追问。西北工业大学副教授宁殿霞认为,对此追问可以分为三部分:第一,数字劳动在哪里?数字劳动存在于社区团购补贴、OFO共享单车退押金等各类现象中;第二,数字劳动如何实现?通过用户行为留下痕迹来兑换货币;第三,数字劳动产生了什么?生产了数据财富。

  政治经济学批判视角下的数字劳动研究

  作为世界青年马克思主义学者,福克斯从传媒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视角对数字劳动进行研究,为中国学者重建数字经济时代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参考。对此话题,学者们从不同的批判视角阐述了各自的观点。

  从内生性矛盾把握对数字劳动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上海财经大学资深教授张雄认为,第一,研究21世纪的资本范畴,应当首先回到解剖21世纪劳动范畴的基点上。劳动范畴是理解资本范畴的重要前提,劳动与资本有着实存的内生关系。劳动是资本的血液,没有劳动,资本不复存在;资本是劳动的货币形式,没有资本,劳动只是“自然法”存在的生命证明。第二,晚期资本主义信息通信技术时代,数字劳动呈现出“休闲时间与无偿劳动”、“数字劳动力商品与生产剩余”、“资本逻辑与劳动者精神解放”、“人的自由与电子监控”、“岗位劳动与国际分工”等矛盾焦灼点。

  从数字劳动加速资本主义两极分化的维度进行剖析。上海应用技术大学讲师熊亮认为,数字劳动加速了资本积累和贫困积累的过程:第一,时间维度。数字劳动挤占了所有时间的剩余价值,采取了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和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两种方式。第二,空间维度。数字劳动攫取了世界市场的剩余劳动,基于数字空间的压缩,带来了数字鸿沟、数字陷阱与数字异化。

  从劳动与资本的对立看数字劳动。全国经济哲学青年论坛主席申唯正概括性地提出了三个“变”及三个“不变”。“变”在于:资本的生存路径有变;社会关系更扁平化;劳动的外延已经变化。“不变”在于:资本对剩余价值的追逐秉性没变;资本追逐财富的杠杆效应没变;资本内在的本质没变。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授孙咏认为,虽然数字劳动的产品类型和使用方式有自己的新型特点和规则,可以创造巨大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是现在缺少的财富形式,但究其本质来讲,数字劳动在今天仍然服从资本的需要,仍然处于资本控制攫取这样的本质状态。

  从劳动主体性的角度解读数字劳动。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程晓认为,劳动者面对资本时,这种主体性呈现出悖论式的发展状态。首先,数字劳动者越觉得智力得到发展,实际上他的智力更加固定和单一,被数字算法所控制和管理;其次,劳动者似乎实现了自我管理和控制,但仍然依靠平台这样一种劳动资料,背后仍从属于资本;最后,数字劳动者的数据成果通过一种重新分配的方式促进了资本积累及贫困积累,最终仍会导致财富的鸿沟。

  复旦大学副教授林青认为,数字劳动没有表现出传统劳动在生产过程中主体性很强的特征,但从结果转化来看,产生了明显的社会价值。数字劳动依然是通过特定的社会关系及网络社会空间不断被主体化,这种主体化的内容表现为数据的商品化、生活的商品化。

  对数字劳动中劳动异化的解析。上海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闫婧认为,可以从数字劳动中的权利关系思考劳动异化的问题,一是作为数字媒体的权力运作如何转化;二是国家与数字媒体的关系。可以看出,这是一个依靠于信息网络的多重权利结构,它的每一环节的参与者都是个体,但是组建起来的网络系统是异化的,使得数字劳动本身及劳动成果都不属于劳动者。

  关于数字劳动政治维度的思考。企业家徐德忠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新变化,掩盖不了资本主义剥削的本质;资本主义采取的一些改良的方法并没有制度性的解决贫富差距和两极分化,相反使之更加剧烈。

  从经济正义出发对数字劳动进行批判。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陆凯华认为,社交媒体的存在,使得数字劳动中的无酬劳动扩大了,因为社交媒体的存在,第一,劳动时间延长了;第二,社交媒体是对每个雇员人际关系网络的攫取,或者说对其人脉资源的攫取;第三,自媒体互动已经成为人们正式劳动方式以外的另一种生产方式,渗透到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

  数字经济与数字劳动的辩证关系

  随着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兴数字技术的快速创新、加速成熟及商业转化,人类社会迎来了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数字经济时代,世界各国都把推进经济数字化作为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动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把握大势,对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作出战略部署,力图把握数字经济发展新机遇,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数字劳动作为伴随着数字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应运而生的新型劳动形式,已成为数字经济时代人们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新生变量,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充分激活数字劳动变量对于构建数字中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推进共同富裕具有积极效应。对此,与会学者结合各自的研究领域及专业方向对数字经济与数字劳动的辩证关系进行了探讨。

  熊亮认为,即使是数字劳动实现了数字分享和免费分享,仍难以消除社会和财富的两极分化,所以关键是要实行公有制为主的体制。只有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构建共享的数字劳动,才能促使数字所带来的公有财富实现人民共享。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授沈斐认为,对当下数字劳动理论的构建,我们可以在综合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及福克斯、莱博维奇的批判研究之上,从三个维度着手,一是建构马克思主义的雇佣劳动论。雇佣劳动论可以看作是工人阶级的政治经济学,以需要为核心;二是主动从人类的发展和个人的全面发展出发,从而揭示出资本主义的非人道性质;三是只要我们还没有完成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就不会消亡。

  企业家孙洪钧认为,数字化对中国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第一,数据化的中介有助于企业形成数据资产,增强竞争力;第二,企业的真正利润来自于风险和不确定性,而数字化有利于企业在不确定中寻求确定;第三,数字化有助于解放体力劳动,使劳动者转向脑力劳动。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夏明月认为,为了更好地发展数字经济,维护劳动者的主体地位与市场经济的良好运行,首先,应提高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其次,应遵循商品经济规律,正确处理好大资本数字平台之间、小资本企业之间,以及大资本与小资本之间的矛盾,使其在各个经济组织、市场经济体系中发挥最大的作用。

  上海交通大学副教授周露平认为,面对数字资本的剥削,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可以从三方面着手,第一个是制度设计,国家和法律应该保障数字劳动者;第二是技术控制,比如教育宣传等;第三是规范市场运作,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与休息时间。

  上海师范大学教授贾淑品认为,在智能化时代,在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国,我们应奉行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逻辑,这样才可能会超越资本的弊端,通过合理规划使人工智能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推进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