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求真理 发展学术 服务社会
欢迎访问深圳市社会科学网 今天是

理论热点

扎实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日期:2024-07-1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式现代化在社会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中国已经迈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面对新挑战、新任务、新需求,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和治理水平,实现新时代社会治理体系的现代化,需要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立足中国具体实际,不断提出社会治理新理念、新方法、新战略,完善社会治理制度,持续推动社会治理体系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理论指导和实践创新至关重要

  坚持科学理论的指导。马克思主义深刻揭示了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类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为人类社会发展进步指明了方向。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能够帮助人们准确把握社会发展的本质和规律,为新时代、新条件、新环境下社会治理过程面临的新挑战、新问题提供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提高社会治理效能,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因此,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可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在新时代,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有助于保障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顺利推进,为建设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注重历史经验的总结。回顾党的百年历史征程,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探索和创新了一系列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重要理论成果,先后提出针对社会治理理念、方式和路径的新理念、新观点、新思想,并取得了显著成就,积累了丰富经验。而这对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借鉴和启示作用。

  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能够正确指导社会治理方向,提供社会治理智慧,解决社会治理难题;不断创新发展中国的社会治理理论与社会治理实践,为全面、持续、高质量推进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科学指南和思想武器。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经验,为我国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推进提供了参考和借鉴。这些经验充分体现出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理论指导和实践创新,对于解决当前社会治理面临的各种问题、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理念追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并为高质量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重要部署,取得显著成效。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时代变化和现实发展特点,扎实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展一系列高质量高标准的现代化社会治理实践,从根本上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全面有效提升新时代社会治理效率与社会治理效能,推动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同向而行,将党的领导优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满意度,为国家治理奠定稳固基础。

  就扎实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理念追求而言,需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其一,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充分将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其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马克思主义强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社会治理需要紧紧依靠人民,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权利和利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等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与居民自治的作用,打造多层次、多渠道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其三,以“稳”为工作基调。稳中求进是党和国家推动开展社会治理的重要原则和重要方法论,高质量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坚持“稳”字当头,在“稳”的前提下有所作为,积极落实保安全和促稳定等各项措施,以保障社会大局稳定。其四,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将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党的执政安全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安全。其五,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下,应强化法治观念,推动社会治理过程合法化、规范化、透明化,强化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努力使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其六,坚持系统治理理念。围绕规划、建设、管理环节,统筹改革、科技、文化动力,布局生产、生活、生态,调动政府、社会、市民多元主体,秉持全局思维,以提升社会治理科学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这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其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治理和管理能力,落实请示、报告、决策和执行制度。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调动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以及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和社会治理主体作用,构建党领导下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将党的领导贯穿于社会治理事业中,将党的领导优势与管理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其二,构建纵向社会治理指挥体系,明确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社会治理职能,保证社会治理的领导指挥体系权责明晰、上下贯通、运转灵活。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构建社会治理协调机制,确保社会治理模式权责分明、协同高效。

  其三,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坚持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为核心思路,坚持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强化城乡社区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社会参与和治理效能,赋予地方和基层更多自主权,鼓励创新和探索,使现代化社会治理效能真正服务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工作。

  其四,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全面推进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向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智能化推进。切实提升民主协商制度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坚持社会治理过程中“有事好商量,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好同心圆”。切实推进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坚决在社会治理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治理难题和矛盾问题。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扫除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死角”,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

  切实加强网络化和网格化治理,抢占网络意识形态高地,加强网络空间综合治理。同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基层领导干部的主体作用,共筑基层治理“一张网”,拓展智能平台的场景应用范围,推动网格服务“零距离”,将理论宣讲、安全巡检、公益服务、社情民意意见征集等工作做实做细,为营造和谐家园而努力。

  (作者单位:喀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