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机共生之下,关键要守护人的主体性
日期:2026-09-21 来源:深圳市社会科学院
■曹博林
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代表的AI智能体,正在从“工具”跃迁为社会生活中的“交往他者”与“中介代理”,形成嵌入社会生活的双重逻辑:人机传播路径下,AI作为具有“类主体性”的交流对象,深度介入个体的情感陪伴与自我认知;AI中介传播路径下,AI作为人际交往链条中的信息中介,重塑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沟通模式。这种双重嵌入既是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也对社会治理提出了全新的挑战。深圳应当在这一领域先行探索,构建面向人机共生时代的治理新范式。
AI角色在实践中被赋予“类主体性”
当前,以大型语言模型为技术底座的AI智能体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渗透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它们不再是只会执行预设指令的“工具”,而是在交往实践中被赋予了“类主体性”,能够理解语境、回应情绪、生成内容、陪伴对话,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们的认知决策与情感走向。这一变化,推动着AI的角色定位从“工具理性”向“交往理性”的深层转型,也促使我们重新审视AI智能体嵌入社会生活的机制、后果与治理路径。
回顾人机互动研究的演进脉络,一个根本性的范式转换正在发生。传统的人机交互研究根植于计算机科学和认知心理学,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如何更好地使用机器”,以效率、可用性、用户体验为价值坐标。而在以传播学、社会学为根基的人机传播研究中,核心问题转变为“如何更好地与机器相处”,信任、共情、社会临场感等关系性指标进入分析视野。
这一转向的理论基石是经典的CASA范式(计算机作为社会行动者),该理论揭示了人类在面对呈现社会线索的机器时,会不假思索地将人际交往规则投射其上。随着媒介形态的飞速演化,MASA范式(媒介作为社会行动者)进一步将这一机制拓展至所有媒介形态,并补充了“有意识的拟人化”这一认知路径。更为关键的是,机器启发式理论的提出表明,人们对AI的认知并非单一维度:既会将其“拟人化”,也会激活对“机器属性”(高效、精准、客观)的期待。这意味着,AI智能体在人类心智中占据着一个独特的位置:既是“类人的他者”,又是“超越人的工具”。这种认知的双重性,构成了AI嵌入社会生活的心理基础。
AI智能体进入社会生活的两条路径
从社会嵌入的具体路径来看,AI智能体正以两种截然不同却又相互交织的方式进入人类的社会生活。
第一条路径是作为“交往他者”的人机传播(HMC)路径。在这一路径下,AI不再仅仅是传播的渠道或载体,而成为被赋予社会性期待的传播主体。AI伴侣应用的兴起是最极致的例证。Replika、Character.AI等产品允许用户创建虚拟形象并进行深度情感对话,大量用户报告与之建立了强烈的情感依恋。更进一步的研究发现,AI还在更广泛的社会交往中扮演着“万能搭子”的角色,提供一种低强度情感联结,不要求高投入、高承诺,却能在特定情境下满足人们的社交与情感需求。对于在快节奏都市生活中面临社交压力的青年群体而言,这种“无痛社交”方式具有强大的吸引力。
第二条路径是作为“中介代理”的AI中介传播(AIMC)路径。在这一路径下,AI嵌入“人—人”交往链条,通过修改、增强或生成信息来实现传播目标。从Gmail的智能回复到大型语言模型协助撰写邮件、润色文案、生成会议纪要,AI正深度介入人际传播的各个场景。研究显示,AI在人际传播中可以扮演优化者、教练、秘书和语调检查者等多种角色,覆盖从正式公文到日常聊天的广泛场景。这种中介角色的深度嵌入,正在悄然改变信息的生产方式、传播伦理和人际信任的建立机制。
AI智能体嵌入社会的深层挑战
AI智能体的双重嵌入为社会交往带来了效率与便利,但也引发了一系列深层挑战,亟待正视。
其一,责任与权利的悖论日益突出。我们乐于赋予AI“交往者”的地位,甚至将其视为“重要他者”,在情感上对其产生依赖,但这种赋权在实践中已带来算法偏见、信息茧房、深度伪造等社会风险。更深层的问题在于,AI获得“重要他者”的地位,却“不能承担责任”。当AI生成虚假信息造成社会恐慌,或AI伴侣诱导用户做出极端行为时,责任归属的模糊性使受害者难以追责。这种权利与责任的不匹配,是AI治理面临的核心困境。
其二,信任危机在AI介入的人际传播中蔓延。“复制人效应”表明,当人们被告知传播环境中“可能混有AI”时,对所有内容的信任度都会显著下降,即便那些内容实为人类撰写。与之相关的“AI标签效应”进一步揭示了一个透明度困境:为保障知情权而标注“AI生成”,反而可能削弱公众对真实信息的信任。这种信任危机侵蚀着社会交往的信息基础。
其三,AI深度嵌入带来的认知与社会关系风险不容忽视。在认知层面,AI逐渐成为人们信息搜索的新入口和决策参考的“认知脚手架”,但过度依赖可能导致批判性思维的弱化和“信息茧房”的加剧。在社会关系层面,AI提供的“伪亲密”体验可能导致人们对真实人际关系的投入不足,现实社交能力退化。特别是对青年群体而言,AI伴侣和“万能搭子”的低门槛、无压力特性,可能在潜移默化中降低其建立和维系真实人际关系的能力与意愿。
AI智能体治理的深圳路径
面对AI智能体深度嵌入社会生活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深圳作为中国科技创新的前沿城市,应当率先探索面向人机共生时代的治理创新。
第一,构建分层分级的AI问责体系。针对AI在“交往他者”和“中介代理”两种角色中产生的不同风险,建立差异化的责任认定机制。在AI作为交往对象的场景中,重点监管情感操纵、隐私侵犯和诱导行为;在AI作为信息中介的场景中,着力解决信息真实性验证、算法透明度和深度伪造识别问题。明确开发者、运营平台和使用者的责任边界,避免“责任真空”。
第二,提升全民AI素养,培育批判性的人机互动意识。AI的深度嵌入不能以牺牲人类的主体性为代价。应当将AI素养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帮助公众理解AI的能力边界与潜在风险,培养对AI生成内容的批判性评估能力。特别是面向青年群体,应引导其建立健康的人机关系观:善用AI的便捷性,同时珍视真实人际交往的不可替代性。
第三,推动“以人为中心”的AI设计理念。在技术开发层面,应从提升效率的单一逻辑转向兼顾效率、安全与人文关怀的复合逻辑。具体而言,AI智能体的设计应保留“留白”空间,避免过度介入个体的情感与决策过程,保障人类在关键判断中的主导权。正如一些研究揭示的,人机协作中“人主导修改”的模式比“纯AI”模式更具真实性和可接受性。
第四,鼓励跨学科的前瞻性研究。AI嵌入社会带来的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深刻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深圳应发挥科研资源和产业生态优势,支持传播学、社会学、法学、计算机科学等跨学科团队围绕人机共生社会的核心议题开展前瞻研究,为政策制定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
AI智能体嵌入社会生活,是一场静水流深的变革。它既不是简单的“技术赋能”,也不是片面的“机器威胁”,而是人类社会交往方式的一次结构性重塑。在这场重塑中,如何在享受技术红利的同时守护人的主体性,如何在效率与伦理之间找到平衡点,如何在人机共生的未来中保持社会的韧性与温度,是深圳这座创新之城应当回答、也能够回答的时代命题。【本文系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AI智能体嵌入青年社会关系的重塑机制、社会治理挑战与应对研究”(编号:SZ2025D036)转化性成果。】
(作者系深圳大学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