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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须站稳人民立场

 日期:2026-06-24   来源:深圳特区报

  ■ 林 辰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为什么人的问题,是党治国理政、干事创业的根本性问题,也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方向性、前提性和基础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坚持不忘初心,站在人民立场上考虑问题,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稳步推进共同富裕。”这一重要论断为新时代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根本遵循。“十五五”时期是推进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攻坚克难的重要阶段。发展不只是追求经济总量的跃升,更关乎民生福祉的持续改善。要让人民物质更富足、群众生活更美好,唯有坚守发展初心,回答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根本立场问题,才能牢牢守护群众切身利益,助推新时代各项事业稳步向前、蓬勃兴盛,书写经得起人民检验的时代答卷。

  价值旨归: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

  立场偏一寸,行动偏一尺。从马克思主义价值论角度看,任何政绩活动都内含着特定的价值取向,在“为了谁”这个根本问题上,不同的政党可能有着截然不同的回答。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这一论断从本源上锚定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价值底色,划定了人民立场的思想根基。

  为民造福是中国共产党的宝贵历史经验。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其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党的性质宗旨和初心使命决定了其政绩观必然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观,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从革命年代到建设年代、改革年代再到新时代,为民造福这一价值追求贯穿党的百年理论演进与实践过程。一部百年党史,就是一部锚定人民立场、致力于固本兴民的为民造福史,就是一部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坚守人民立场的奋斗史。

  主体根基:始终坚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

  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主体。唯物史观科学揭示了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指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一方面,这一基本原理表明,人类社会发展赖以生存的物质生活资料并非天然存在,而是由广大劳动群众通过长期的生产劳动创造的;人类社会的精神文化成果,也不是少数人的空想,而是源自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是群众经验和群众智慧的总结和升华。另一方面,这一科学论断也从本源上规定了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执政逻辑,即正确政绩观必须扎根人民、依靠人民,始终把人民作为政绩创造的力量源泉,把人民意愿作为政绩导向的根本遵循。离开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参与和首创精神,“政绩”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人民群众是中国式现代化主体。中国式现代化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人民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主体。人民群众是现代化最可靠、最深厚、最持久的力量源泉。以正确政绩观开创中国式现代化新局面,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真心实意拜人民为师,在政绩创造的全过程中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在群众中寻找破解难题的思路办法。在决策环节,要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防止“拍脑袋”决策、“闭门造车”规划;在执行环节,要相信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把党的正确主张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克服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将政绩之树的根须深深扎入人民群众这片沃土之中。

  人民群众是政绩评价的主体。“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政绩评价是政绩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评价标准的指向直接引导着施政行为。从价值评价论来看,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是实践,而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因此人民群众是最高裁决者、最终评判者。鉴古知今,韩愈谪守潮州七月,身处逆境仍驱鳄兴学、释奴化俗,政声远播,韩山韩江永志其德;焦裕禄临危治沙兰考,以身战三害、植桐固荒,初心如磐,焦桐长青不朽;谷文昌扎根东山十四载,甘做潜功、治荒植绿,荒岛成绿洲,民心铸丰碑。古吏先贤与时代楷模一再昭示,群众口碑是衡量施政成效的最高标准。只有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虚怀纳谏、从善如流,不断用正确的政绩观改造主观世界,才能让政绩回归为民造福的本质。

  根本方法:坚定不移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面对新形势、群众新期盼,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始终离不开群众路线这一重要法宝。

  从性质宗旨看,我们党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正确政绩观从来不是为了个人升迁、表面荣光,而是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终极价值,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政绩的核心衡量标准,这与群众路线的价值追求完全契合。新时代群众路线,始终以凝聚民心、顺应民意、惠及民生为价值导向,要求党员干部始终心系群众、服务群众,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工作重心,把群众的满意认可作为工作追求。而树立正确政绩观,本质上就是要将这一价值追求落到实处,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坚决摒弃违背群众意愿、损害群众利益的错误政绩导向。可以说,走好群众路线,就是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实现路径,唯有践行群众路线,才能让为民造福的价值旨归落地见效,让政绩创建真正契合民心、顺应民意、惠及民生。

  从本质内涵看,群众路线与正确政绩观具有天然的内在统一性,二者同根同源、相向而行,具有共同的价值取向。能否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直接决定着政绩创造的质量与成色。“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最大政治优势,也从根本上界定了政绩的本质属性。政绩不是个人升迁铺路的资本,不是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而是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实干成果。

  从方法路径看,走好群众路线是干事创业的科学方法。保持同群众的血肉联系,核心在于实干惠民。这不仅是一种工作作风要求,更是政绩创造的基本路径依赖。如果高高在上、脱离实际,制定的政策就难免“水土不服”;如果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发现的“问题”就容易浮于表面。要创造实实在在的政绩,必须扑下身子、沉到一线,真正把群众面临的问题发现出来,把群众的意见反映上来,把群众创造的经验总结出来。当前,尤其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反对“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虚假政绩,警惕“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政绩泡沫。立足“十五五”时期发展部署,锚定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新目标,以扎实举措办好民生实事、回应群众期盼,持续拉近党群干群距离,依靠群众、团结群众,汇聚起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的基层根基与发展合力。【本文系深圳市社会科学院专项科研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研究”(2026AB01)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深圳市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副研究员)